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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30 10:4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全面反映市交通运输委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数据统计截止2025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邮编:300250;联系电话:022-2453932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交通运输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围绕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308条,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365条;组织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参加直播间3次、百姓问政等各类访谈节目2次、政风热线节目12次;各单位累计处办1234512328)工单98066件,有效处办《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留言1200件,开展公仆接待日活动12次,接听群众来电110个、处办12328微信小程序工单10125件;接受主流媒体采访199次,中央和天津各主流媒体发布我行业报道1873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聚焦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修订完善《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强化服务理念,坚持依法办理、规范答复,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101件(含上年度结转3),其中已办结100件,另有1件结转2026年度继续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3无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结果纠正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未发生不依法履职现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落实市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公文公开方式。全年发布行政公文182件,其中主动公开152件,主动公开率达83.5%坚决贯彻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事项清单,对2866份主动公开文件逐一进行审核认定,清理不需要长期保留或不具备实际效用信息1388作出废止决定文件15份,其中规范性文件4份。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及时。严格规范开展失信惩戒,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天津市小客车指标摇号12114例,并在“天津信用交通”网站公示;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实效,天津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98条,总阅读量达253万次,阅读量过万稿件55篇次,稿件篇均阅读量3170人次,粉丝数18万余人,在部、市新媒体影响力排名中保持前列;委官方微博全年发布信息583条,总阅读量超546.8万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政府网站运行社会化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提醒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发布相关信息全年自查发现并及时整改文字表述不准确、链接错误、未按时更新相关栏目内容等问题728处,开展案例防护检测评估13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准确,提高公开效率组织开展2政府信息公开实务操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5

3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14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11

行政强制

18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70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

3

0

0

0

0

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0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3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3

0

0

0

0

0

33

(七)总计

97

3

0

0

0

0

1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1

0

2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性文件解读多样性不强。多数解读文件以文字原文为主,缺乏图文并茂、案例解读等通俗易懂的形式,群众对政策内涵的理解难度大;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不高。对复杂申请事项的联合会商机制不健全,部分答复意见难以快速达成一致;三是历史信息管理不到位。已公开信息的动态管理机制不健全,对过时、失效的信息清理不及时,导致部分无效信息仍在公开平台留存,影响信息使用价值。

(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政策三同步解读机制,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式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新闻发布会、图文图解、动漫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立体式解读,提升政策可读性和易懂性;二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对涉及多部门、专业性强的申请事项,及时组织相关处室及专家、法律顾问会商研判,提高答复意见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三是建立已公开信息动态清理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梳理,及时清理不需要长期保留或失效信息,对需要保留的历史信息标注已失效等明确标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行政诉讼案件中复议后起诉审结结果为其他结果2上述案件由原告提出撤销申请,经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予以终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