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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20 17:40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现公布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报告内所列数据期限从202411日至202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邮编:300250;联系电话:022-2453932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交通运输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聚焦群众关切,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压实责任,明确分工,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和政府工作透明度、公信力持续增强。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委通过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812条,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78条;组织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参加直播间10次、百姓问政等各类访谈节目2次、政风热线节目12次;各单位累计处办1234512328)工单139792件,有效处办《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留言1616件,开展“公仆接待日”活动12次,接听群众来电132个、处办12328微信小程序工单6768件;接受主流媒体采访193次,中央和天津各主流媒体发布我行业报道1786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93件(含2023年结转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其中已办结90件,3件结转2025年度继续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强化部门间的联动会商,紧密围绕申请内容,突出答复的针对性,确保答复意见清晰准确、法规条款引用精准恰当,切实有效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与审查机制,结合市交通运输委职能任务,对各项主动公开事项进行分类梳理。严格执行标准文件体例规定,确保公开文件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保证公开信息依法、全面、科学、规范。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确保政策解读与发布及时衔接。

(四)平台建设方面强化政府网站公开主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栏目设置,增设问答库专栏;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及时。开展行业内外联合奖惩公开,共形成联合奖惩案例13221条,并在“天津信用交通”网站公示;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实效,2024年,“天津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40条,总阅读量达491万次,阅读量过万稿件150篇次,稿件篇均阅读量5224人次,粉丝数12.7万余人,在部、市新媒体影响力排名中保持前列;委官方微博全年发布信息477条,总阅读量超400万次,粉丝数达32.2万余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政府网站运行日常巡查机制,及时提醒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政府网站建设要求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我委网站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4

3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49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0

2

0

0

1

0

8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1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0

0

0

1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1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6

0

0

0

0

0

36

(七)总计

87

2

0

0

1

0

9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8

2

1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制度性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网站部分栏目内容更新的及时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强党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二是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三是持续改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于机构改革,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有关职能已并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制发的文件不再单列栏目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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