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政府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交通强国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组织人员保障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推动交通工作开展的重要渠道,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并作出重要批示。因人事变动,委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机制,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由委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完善制度建设,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
1.因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我委于今年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调整,并于10月正式发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及时更新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通知》,修订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交通运输行业涉及民计民生,社会和百姓关注度高,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谣言,我们建立《委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制度》、《委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应急公关机制,确定了“一把手”联席机制,当突发事件和谣言发生后,第一时间能够与各部门一把手、委领导联系,确保第一时间回复市民的疑问。
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促进政民互动,树立交通运输系统服务公众的良好形象,保障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的运行,我们研究制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设立和关闭、信息发布审核、安全保密等提出要求,确保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扩大新媒体政务影响力。
4.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印发了《2018年市交通运输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市交通运输委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市交通运输委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落实<天津市“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等,进一步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有效发挥交通部门的服务作用。
5.为推进政府决策公开,增强决策的透明度,落实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会程序,我委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将我委主任办公会会议议题、列席情况及议定事项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此外,我委组织的有关业务工作会议,也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加大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对交通工作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等方面的信息,如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招投标信息、人大政协提案、信用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等领域信息,在委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交通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5月,我委印发了《市交通运输委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所有列入公开范围内的重大建设项目做到应公开全公开,其它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也应做到尽可能公开。
2.强化落实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职能。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严格要求委属各单位重新梳理更新检查主体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实施细则,积极推进和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结合现行有效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更新完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8版)》,共计包括随机抽查事项24项。我委在门户网站开设“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专门用于公示随机抽查工作信息。2018年,我委共计开展随机抽查779次,累计检查市场主体744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升了交通运输监管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自觉遵法守法和依法依规办事,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
3.积极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公开。我委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保密规定,将办理结果公开作为政务公开重要内容,对办理复文和公开同步审查,积极稳妥推进办理公开。经逐件审查,今年承办的164件主办单独办的建议提案中55件办理复文可以公开(其中62件代表委员在公开属性中填写“公开”;其余7件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不予公开,且告知代表不予公开的理由)。我委已及时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开了55件办理复文,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按照《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自权责清单正式公布实施以来,我委始终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职权梳理完善工作作为本系统日常重点工作推动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等15部新修订或新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的梳理审核工作。拟调整行政职权86项。我委组织专门力量对历次报送的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进行了汇总梳理,在依法规范确权、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协调沟通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职权总数为545项的《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权责清单(2018版)》,并按要求报市有关部门。
5.监督推动全委各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督促委直属执法单位和有执法职能的机关处室,根据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职权,制定本部门、本单位2018年度履职计划。严格要求按照履职计划切实履行职责,实现法定执法职责履行全覆盖、执法区域范围全覆盖,消除执法监管盲区,并将职权履行情况全部上传执法监督平台。2018年,全委共计向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行政处罚信息8957件,执法检查信息11970件。
(四)做好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
1.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及节目录制,内容包括参加天津电视台百姓问政节目4次;在《中国交通报》头版发表署名文章,题目是《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率融合发展》;接受交通部在线访谈《 建设“四好农村路” 助力农村发展》;做客天津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和津云客户端,参加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节目《委办局长年终访谈—2018干得怎样》等。
2.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在委门户网站发布。2018年我委制定政策性文件(含规范性文件)均已发布在我委官方网站政策性文件栏目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中,均配有政策解读材料,并相互关联。
3.丰富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为方便公众查询,我委在通过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委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政务微博发布主动公开的信息外,于6月6日正式上线“天津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作为与民众互动的信息服务平台,发布与天津交通行业有关的政策、服务群众的信息等,充分发挥了我委的公共服务职能,更好地满足社会民众的多样化需求。
“天津交通”微博公众号二维码 “天津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五)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针对重大规划、政策等,加强公众参与方式,通过门户网站、电子邮箱、信件邮寄、微信调查问卷等方式让更多的群众参与提出意见建议。例如,为更好的向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交通服务,找准矛盾集中点,了解社会各界对西站管理的意见与诉求,做到问计于民、有的放矢,我委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关于西站交通服务水平调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发放问卷,并在微信平台发布《天津西站枢纽交通换乘体验调查问卷》,充分收集意见建议,了解乘客抵离西站方式、对西站的满意度等方面的问题及改进方向,为政府进行西站管理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又如,4月11日,邀请韩洪涛等代表委员参加共享单车管理专题座谈会,参会代表委员对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投放数量、电子围栏建设等方面的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与共享单车企业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沟通。
2.我委做出的重大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与有关方沟通,不予采纳的说明理由,并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例如,在我委牵头起草《天津市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实施意见》过程中,我们组织召开了多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吸收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市轨道交通运行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建设运营管理、提升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具体措施,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起草我市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实施意见,并先后多次书面征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并于5月8日至5月14日在市交通运输委网站上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我们与相关单位再次进行了沟通,说明了原因,达成一致意见。
3.坚持实行公仆接待日制度,积极做好政民零距离、便民服务专线(88908890)、北方网、人民网等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充分利用这些平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认真对待每一个留言,不敷衍、不推诿、不畏难,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出行难题。2018年,受理政民零距离网民留言3474件;受理便民服务专线(88908890)2841件;答复人民网、北方网网民留言233件。
(六)方便群众办事,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1.推进行政审批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按照原市审批办推进“政务一网通”改革第二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政务一网通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统计工作,主动对接“政务一网通”平台互联互通工作组,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委内交通运输行业“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天津市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业务管理系统”、“天津市客运交通服务系统”等自建的信息系统进行详细调研,形成《“政务一网通”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备忘录》,确认了系统的基本信息,维护开发单位和人员信息,系统数据量和其他维护信息,核对了70余个事项表单、100余个系统模块、400余条数据信息,同时进行了多次较为集中的技术交流会,最终明确了对接数据、对接模式、网络连接方式等内容,形成了总体工作量清单,完成全部接口程序开发工作,进入项目试运行阶段,预计2019年2月底正式投入使用。
2.加快构建一站式“实体+网上”市民中心体系。随着全市“一制三化”改革和“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进度,在实现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情况下,推动落实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网上审批,公共服务事项90%拟进行网上审批。
3.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8年,我委共完成行政审批和配套服务事项27152件,均按时办结;服务质量水平优异,申请人现场评议好评率、电话回访满意率均为100%;取消6个行政许可事项;取消5个公共服务事项,将“新增普通货船运力备案”下放至区级实施,取消173件申请材料,将所有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减少60%以上,资质资格类承诺办理时限普遍减少至5个工作日以内。
4.推行审批服务标准化。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完成54个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和61个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和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实行办事要件标准化、办事流程标准化、办事结果标准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按照“一制三化”改革实施方案,我委实现“一次办”行政许可事项49项、公共服务事项58项,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充分发挥线下实体大厅和网上审批大厅的融合作用,通过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窗口充分授权、落实现场审批,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深化网上审批办理、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95条。其中: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513件;委门户网站3375件;微博公开1539件;微信68件;在中央、市级媒体刊发稿件百余篇次。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1.交通发展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 《天津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考核评价方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我市春运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关于规范道路运输零担货物托运查验和登记工作的通告》、《天津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试行)》、《天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涂漆作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贯彻<天津市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2018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八条”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工作方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京津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交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委2018年民心工程实施方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市容园林委市文明办关于强化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的通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厕所革命”的工作方案》、《天津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细则》、《天津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天津市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2018年重点工作的行动计划》、《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等。
2.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市交通运输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市交通运输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市交通运输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市交通运输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附表》等。
3.安全生产监管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办法》、《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天津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4.行政收费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费实施优惠政策的通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海景大道—海滨高速南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白涧至许家台收费站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
5.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四维企业有限公司增加道路运输经营项目的批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港口经营人申请办理变更备案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程序的意见》、《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天津港东疆港区内办理港口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意见》、《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优化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的通知》等。
6.人事任免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 《关于代康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关于袁继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关于邹鸾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等。
7.其他公开信息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2018年市交通运输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市交通运输委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中散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备案的公告》、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天津市绿色公路建设服务指南(试行)》、《城市道路养护操作技术指南》、《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推进“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明确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小客车指标政策执行的通知》等。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查询,我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信息,一是在天津政务网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二是通过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三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进行公开;四是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的文本文件寄送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供公众查阅;五是通过政务微博、微信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53件,其中:予以公开22件,主动公开6件,部分公开3件,不公开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0件,重复申请1件,信息不存在2件,需更改、补充6件,撤销申请2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我市制定的依申请收费办法,我委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等工作仍需加强。为此,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委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创新公开形式,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和年终考核评估,引导各部门认真落实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9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7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3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9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6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1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6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2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0 |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政务网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jtys.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邮编:300250,电话:022—24539326,电子邮箱:jtxxgk@163.com)。
2019年1月23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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