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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员会关于
李海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港航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处室:
经市交通运输委党委2025年7月30日第20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海泳同志任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南开支队支队长、五级职员,免去其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一支队支队长、五级职员;
王长安同志任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一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协调室主任职务。
2025年7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