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
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市公路中心,市道路发展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机关各有关处室:
《天津市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交通运输委党委2026年2月10日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2月14日
天津市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25〕81号),以补短板、增韧性、提效能、强统筹为核心路径,大力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服务保障。
——补短板,聚焦路况提升。增量精准建设与存量更新增效并重,推动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基础路网整治、互通连接高效。2027年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路况提升800公里,实现PQI优良路率65%,稳步提升双车道比例、错车道密度。
——增韧性,夯实安全基础。加强农村公路及桥梁地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保持四、五类桥梁处置率100%,一、二、三类桥梁比例99%以上。深化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与平安工地建设。持续巩固交安设施设置比例在99%以上。
——提效能,注重科技赋能。推动数字化转型,投用农村公路“一路一档”市级综合管理系统,加快区级平台建设。实现具备检测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100%覆盖,推广绿色低碳养护技术。
——强统筹,促进融合发展。深化“农村公路+”,推动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深度融合。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完善三级物流体系。优化农村公交线路不少于20条。农村公路管护领域稳定提供就业岗位8000个以上。
2035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合理、设施品质优良、治理规范有效、运输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农村公路设施质量、运营管理水平、安全保障能力居全国前列,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美好愿景。
一、实施路网延伸通达行动
(一)推进骨干路网提档升级。重点支持对外交通需求迫切、产业聚集度高、人口承载量大的中心镇、特色小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或改造。推进过窄路段拓宽、错车道增设,稳步提升双车道公路比例、错车道设置密度。(委建管处、市公路中心,以下任务均涉及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再罗列)
(二)强化关键节点衔接。巩固“新三通”建设成果,着力优化重要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连接高速公路“最后一公里”快速连接线,强化关键节点与高等级路网高效衔接。(委建管处、市公路中心)
(三)促进区域路网融合。强化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城市道路等衔接,畅通区域微循环;以京沪高速王庆坨、京津塘高速大王古等服务区为试点,探索高速公路与农村公路统筹发展模式,通过增设服务区与农村公路间便捷通道,推动乡镇便捷通高速。(委设施处、建管处,市公路中心)
二、实施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四)强化桥梁动态消危。加强农村公路及桥梁地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危桥动态监测、发现和处置机制,保持四、五类桥梁及时处置率100%,一、二、三类桥梁比例99%以上。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过水路面、漫水桥。(委设施处、建管处,市公路中心)
(五)严格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以及“三同时”制度,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队伍建设,落实质量安全监督责任。区级监督机构应定期开展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严格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巡查抽检与隐患闭环处置。(市交通执法总队,委建管处、设施处,市公路中心)
(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有序推进灾害频发区域基础设施技术等级提升,合理提高重要桥梁、地道等设施抗震设防等级和防洪标准,增强路网韧性。在桥梁、地道、灾害易发路段试点应用灾害智能感知、主动防控技术,提升风险预警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涉农区探索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委设施处、安监处、建管处,市公路中心)
(七)实施交安设施精细化提升。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结合公安交通事故数据,持续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事故易发多发平交路口安全改造,重点针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穿村镇路段以及通行校车、客运班车路线,完善标志标线、防护栏等设施,持续巩固交安设施设置比例在99%以上。(委设施处、安监处,市公路中心)
(八)强化运营安全管理。规范和优化乡道、村道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加强农村公交运营企业安全宣传引导,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经营者监管,加强运营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委公交处、客运处、设施处、安监处,市道路发展中心、市公路中心)
三、实施运输服务提质行动
(九)优化城乡客运服务。巩固全域公交化成果,科学优化农村公交线网布局,到2027年优化线路不少于20条,推广灵活客运服务模式,有效覆盖偏远村落,保障群众出行需求。(委公交处、客运处,市道路发展中心)
(十)深化客货邮融合。加强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电商等资源整合,持续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完善区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鼓励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及农村客运班线车辆更新时,优先选用客货邮融合适配车型。(委建管处、综合运输处、公交处、客运处,市邮政管理局)
(十一)探索新型运输方式。支持在滨海新区、宁河区等条件成熟的区域,探索无人机在应急物资配送、特色农产品运输等场景应用,促进低空经济发展。(委综合运输处、市道路发展中心)
四、实施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十二)深化路长制运行。深化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长效运行机制,强化各级路长履职,注重管理实效,巩固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全覆盖成果,强化路产路权保护。(委设施处、市公路中心)
(十三)加快数字化转型。深化农村公路“一路一档”系统建设应用,2026年,试运行市级平台,同步推进津南区、武清区、蓟州区、滨海新区区级平台上线运行,启动宁河区、静海区、东丽区区级平台建设,宝坻区、西青区、北辰区结合实际尽快启动,力争2027年底全面完成,实现部市区三级数据共享。(委设施处、网信办,市公路中心)
(十四)构建智能检测决策体系。实现具备检测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100%覆盖,同时,在桥梁、交安设施领域探索应用自动化检测技术。基于路况检测数据及养护数据,构建养护科学决策模型,支撑精准制定养护方案。(委设施处、市公路中心)
(十五)推广绿色低碳技术。融入“津心养护”品牌建设,打造农村公路安全、耐久、绿色、智慧品质工程。推广柔性路面结构、轻量化监测、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填筑路基、钢渣沥青路面等绿色低碳技术,降低养护成本,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农村公路绿色转型。(委设施处、市公路中心)
(十六)强化示范引领。深化“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相关领域交通强国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力争创建2个全国示范县,总结推出一批高质量发展、路长制、交旅融合等方面的“天津案例”。(委设施处、公交处、客运处、建管处,市公路中心、市道路发展中心)
五、实施出行服务提升行动
(十七)实施路况提升攻坚。健全管理养护责任制,加强养护投入保障,强化养护管理,加强修复性养护工程实施,推进路况提升三年行动,实现PQI连续三年为差的路段动态清零,推动有效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推广武清区区域性、专业化、市场化养护经验,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日常养护、小修保养等交由专业队伍承担。到2027年,完成农村公路路况提升800公里,投入养护资金8亿元,PQI优良路率达到65%。(委建管处、设施处,市公路中心)
(十八)完善沿线服务设施。依法依规利用公路存量设施和闲置用地,在风景优美、需求集中路段规划建设集停车、休憩、观景、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农村公路“津彩驿站”,拓展开发停车、休闲、购物、旅游咨询等服务功能。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引导标志标线,提高出行指引服务水平。(委设施处、建管处,市公路中心)
(十九)布局新型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加快补齐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交通枢纽、物流节点、景区等场景的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加强节假日充电高峰期间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导流衔接。鼓励结合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试点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委设施处、建管处、网信办,市公路中心)
六、实施路域环境美化行动
(二十)深化路域环境整治。加强行业联动,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与日常养护,实现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打造“畅安舒美”出行环境。(委设施处、市公路中心)
(二十一)推动公路与文化生态融合。在西青杨柳青镇、静海独流镇、蓟州西井峪村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注重公路建设与历史风貌的协调。在公路规划设计中考虑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推广生态型边坡防护和绿化技术。推动农村公路穿村路段与供排水、管线、人行道等衔接,更好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委规划处、设施处、建管处,市公路中心)
七、实施“农村公路+”产业融合行动
(二十二)建设特色产业路。深化“农村公路+”,推动农村公路与沿线配套设施、农村客运、现代物流、邮政快递、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一体化建设,服务乡村产业发展。围绕小站稻、独流老醋、沙窝萝卜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产区及物流园区,建设直通高速公路、港口的产业路、资源路。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开设“天津农品”展销专区,带动乡镇发展。(委建管处、设施处,市公路中心)
(二十三)提升交旅融合水平。增强城乡客运网络旅游服务能力,鼓励各区优化公交线路时兼顾旅游需求,合理设站布线,并依客流灵活调整班次。围绕盘山、七里海等休闲点位,小站稻、茶淀葡萄等特色农产品产区,打造兼具服务功能、与骨干路网有效衔接的旅游公路。建立旅游公路养护优先保障机制,持续提升服务品质。(委公交处、规划处、设施处、建管处,市公路中心、市道路发展中心)
八、实施农村共富助推行动
(二十四)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在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明确劳务报酬比例,优先吸纳当地低收入群体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委建管处、设施处,市公路中心)
(二十五)拓展管护就业岗位。统筹用好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公益性岗位,加强技能培训,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到2027年,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就业岗位稳定在8000个以上。(委建管处、设施处,市公路中心)
按照市级统筹、区负总责的农村公路工作机制,市级财政依据政策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各区政府须将农村公路建养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拓宽合法融资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确保任务有效落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展成效与先进典型,讲好“四好农村路”故事,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凝聚社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