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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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30045280XK/2026-0001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交发〔2026〕17号
主    题 :
交通\公路交通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市公路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住房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大件运输“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2536号)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许可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开展“即接即办”审批试点

通行我市高速公路且车货总重未超限的一、二类大件运输申请,以及新能源车辆大件运输申请开展智能审批试点,由审批系统对货物信息、车辆参数、通行计划、经办主体等关键要素进行智能审核,自动完成接件、初审和审核工作,并与系统中的高风险预警数据进行比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系统直接发放通行证,实现“即,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扩大“信用+承诺”大件运输许可范围

2025年开展航空航天、风力发电产业等信用+承诺试点基础上,市公路中心及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推动信用管理与大件运输许可审批融合,实现大件运输许可装车后“零等待”起运,继续开展大件生产企业走访和调研,探索扩大试点范围,惠及更多产业领域企业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三、建立复核机制

市公路中心要通过数据比对和抽查等方式,定期对智能审批情况进行复核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检测数据,结合ETC门架、卫星定位等数据信息,定期开展我市大件运输许可通行行为分析比对。

四、加大宣传力度

市公路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优化大件运输许可审批政策的宣传力度,在申请咨询、现场核查、调研走访时企业进行广泛宣传详细解读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使更多企业能够享受新政策带来的便利。


202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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