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天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范本)的通知
市道路发展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区市场监管部门:
为规范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市场,保障驾培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推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具体安排,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范本)》,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范本)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