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唐津高速公路(津塘公路-
荣乌高速)扩建工程项目收费期限
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唐津高速公路(津塘公路-荣乌高速)扩建后重新核定收费年限的请示》(津高速运管〔2023〕68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唐津高速公路(津塘公路-荣乌高速)扩建工程项目收费期限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据《公路法》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对唐津高速公路(津塘公路-荣乌高速)扩建工程项目核定收费期限,收费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
二、唐津高速公路(津塘公路-荣乌高速)扩建工程收费标准仍按唐津高速公路(天津南段)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市交通运输委 市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