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调整委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委相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委领导同意,现对委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楠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常务副组长:杨树海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副 组 长:刘道刚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魏宏云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
郭子杰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委委员、天津市道路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洪海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委委员、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红星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
孙长国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总经济师
二、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项工作组
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项目建设推动组、综合运输服务组、政策协调管理组。办公室及各专项组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委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组成人员
组 长: 于冉冉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综合规划处(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协同处)处长
成员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研究室(宣传处)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法规处(审计处)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综合运输管理处(交通战备处)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建设管理处(科技处)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设施管理处(超限管理处)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铁路建设处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轨道交通处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政务服务处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监督处(应急管理办
公室)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天津市轨道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天津市智能交通运行监测中心
2.主要职责
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有关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跟踪推动工作落实,及时督促检查、协调推动。协助市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运输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暨雄安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做好相关工作。与北京市交通委、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部门共同做好京津冀三省市区域交通一体化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和京津冀三省市交通协同工作组办公室工作。
(二)项目建设推动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韩福前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建设管理处(科技处)处长
尹相君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铁路建设处处长
郝润申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天津市轨道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 主要职责
与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市有关部门、北京市、河北省对口部门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推进机制。做好京津冀交通一体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公路、铁路、水运项目的建设推动工作。
(三)综合运输服务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蒋方兵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综合运输管理处
(交通战备处)处长
王桂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设施管理处
(超限管理处)处长
成员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轨道交通处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 主要职责
与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市有关部门、北京市、河北省对口部门建立综合运输服务协同推进机制。做好京津冀交通一体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及航运服务、航空运输、公路设施养护管理等方面工作,推进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四)政策协调管理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 孙明辉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法规处(审计处)处长
李 强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主任
代康安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研究室(宣传处)副主任(副处长)
成员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政务服务处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设施管理处(超限管理处)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建设管理处(科技处)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监督处(应急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天津市智能交通运行监测中心
2. 主要职责
与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市有关部门、北京市、河北省对口部门建立交通运输管理协同推进机制。做好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政策研究与宣传引导,做好与北京市、河北省的立法协同、信息共享、政务合作、执法协作、联合治超和应急联动等工作,推进综合交通运输智慧、绿色、安全发展和高效治理。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