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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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和2024—2026年支出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30045280XK/2023-003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交发〔2023〕180号
主    题 :
交通\公共交通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于编制2024

部门预算草案和20242026

支出规划的通知

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交通执法总队、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发〔20183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财审发2019106号)《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发〔201925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评审和事前绩效评估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津财预202177号)《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部门预(决)算管理暂行办法》(津交发2020107)《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交发20205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部门支出规划的通知》(津财预202356号)等有关文件,现就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和20242026年部门支出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对交通运输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坚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深入贯彻落实财会监督工作各项要求,增强各项财经纪律严肃性和约束性。严格实施零基预算,坚决打破预算分配固化格局。完善有保有压、能进能出的预算分配机制,建立节约型效益型交通运输资金保障机制,精打细算,精准编制部门预算草案。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项目入库评审制度。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控预算调剂追加,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加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实施零基预算兜牢三保底线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管理理念,按照预算一年一定项目能进能出的原则编报预算草案,将落实中央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轻重缓急和成本效益原则对项目进行准确排序,优先保障三保相关支出、政府债券付息支出、PPP政府付费等刚性支出、中央和我市确定的重大战略、重要改革重点任务以及我委重点工作任务所需支出,一律不得甩出硬缺口强化财政预算现金流管理,对分年度支出的项目,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年度付款计划以及政府采购合同分年度申请安排预算对政府采购尾款、先实施后清算等资金,调整至相应年度安排,确保预算安排与项目实施进度匹配,避免资金沉淀。科学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数据要真实准确,不得随意夸大,严禁重复、多头申报或虚报项目预算。除特市委市政府审定的特定补贴事项外,2024年各部门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需求按不超过2023年批复预算总额控制

(二)落实过紧日子常态化收紧支出预算严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按要求逐步提升全市空编率。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一进一多退少进机制保持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只减不增。严格落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退坡机制。严控编制外长聘人员数量和经费标准。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预算,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原则上不再安排。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的口径编列。严格因公出国(境)费管理,上收出国审批权限。各单位年初暂不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由市外办统一实施因公出国(境)审批,预算执行中根据市外办审批结果将经费下达至相关单位。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大力压缩行政办公支出,严控公务接待、会议、差旅、培训等重点公务支出,杜绝浪费、一切从简。严控新增购置资产,确需购置的要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暂无标准的要从严控制,并与资产存量情况挂钩单位房屋等资产存在闲置或对外出租的,原则上不得申请新增同类资产。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以及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按规定处置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的国有资产。全面梳理系统各单位房产、股权、闲置土地、应收账款等可变现资产,推动资产盘活变现,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三)统筹各项收入,规范收支管理。委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含非财政拨款资金和结余结转资金)全部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强化非财政拨款收入、结转结余资金与当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优先消化非财政拨款及结转结余资金,并相应减少当年财政资金安排。进一步加强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在预算中如实反映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预算管理。

)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各单位要落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对预算编制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负责。要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实施绩效监控,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对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负责。要切实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我市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切实规范预算调整调剂行为,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制定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统一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申请安排预算。强化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发现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于存在屡审屡犯问题的,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相应减少下年预算安排。

严控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不举债新增政府投资项目,除国家规定的重大项目、中央基建投资安排项目、重大水利工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确有必要且按程序批准实施的项目外,全市新建政府投资项目零新增。从严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严格把控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工期管理,严厉整治超概算、超工期、超标准问题,切实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禁违规举债新增建设民生项目,严禁新增政府拖欠。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强化投入产出理念,坚持物有所值导向,实现财政资金投入和项目产出、成本和效益管理之间的有机衔接充分配比。扎实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工作涉及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必须按规定实施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所有申请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都要开展预算评审(按定额标准核算的除外)出具自评报告,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前置条件。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按照高度关联、重点突出、量化易评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落实财会监督、审计监督问题整改情况、债券资金沉淀、重点评审评估审减率、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规模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提高预算公开质量,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认真履行部门监督责任和单位内部监督责任,大力提高预算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确保预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和财政收支真实性。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认真整改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具体编制要求

部门预算由委本级预算及委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组成,包括部门收入预算和部门支出预算。

(一)部门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的编制应当遵循收入依法合规、内容全面完整、数字真实准确的原则,行政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租金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其他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及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租金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其他收入。

各单位依法取得的各类收入应当全额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不得将资金游离于预算之外。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必须全额纳入2024年年初预算。

(二)部门支出预算

按照预算一体化的要求,预算支出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2024年项目库构建与维护按照以下分工和程序进行

1.人员类项目支出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基本支出预算)

1单位维护信息库。依据本单位1031日时点情况,据实维护本单位的单位信息、人员信息、资产信息等基础信息,严禁通过多报虚报在编人数、漏报瞒报减少人员吃空饷

2委财务处会同干部人事处进行信息审核。财务处负责审核单位信息、资产信息,干部人事处负责审核人员信息,审核后按程序报送市级财政部门。

3市级政部门审核测算。根据维护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的支出标准,系统自动测算各部门人员类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各单位确认后纳入项目库作为预算储备项目。

4各单位报送人员类项目支出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建议草案。待财政部门下达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后,单位选取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按预算编制要求报送委财务处,财务处按程序报市级财政部门。

    2.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1单位(部门)申报项目库。认真研究项目支出需求,组织项目申报录入项目库项目录入要完整填报项目要素,特别是绩效目标设置应符合业务内容指向明确、指标细化量化、预期合理可行、与预算相匹配的要求。

各单位(部门)拟纳入项目库项目由委财务处会同归口管理处室集中会审。其中规划类、研究类、课题调研类项目由委综合规划处归口审核;信息系统建设、运维、租赁、软硬件购置更新类项目由委网信办归口审核;车辆购置类由委公车办归口审核;培训类项目由委干部人事处归口审核;其他类由委财务处归口审核。

2委归口处室审核拟入库项目。各归口管理处室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编制依据、项目测算、绩效目标、轻重缓急和成本效益排序等进行审核。

3单位(部门)分管委领导审批。各单位将经归口处室审核的项目预算报请本单位分管委领导审批后报委财务处。

4委财务处汇总报送。委财务处审核汇总后报经分管财务委领导、委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市级财政部门。

5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市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作为预算储备项目。

6待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后,单位(部门)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和总投入,根据成本效益原则,从储备项目中挑选预算项目,对项目进行排序,按程序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3.排序原则。原则上按以下顺序选取项目安排支出:一是确保基本民生支出,按照不低于财政部规定范围和标准予以安排;二是确保工资等人员类项目;三是确保机构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等运转类项目;四是确保一般债务还本、付息资金项目;五是重点保障中央、市委市政府及我委确定的重大项目;六是其他需要安排的项目。

(三)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单位要单独编报2024三公经费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的口径编列。因公出国(境)费不再编列。

(四)三保预算编制

三保支出预算管理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流程,属于三保保障范围的,要在年度预算明细分项中予以标识,并与对应项目的标识进行衔接,反映该项目三保支出的具体数据,实现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开展三保支出基础信息管理、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财政运行监测的工作目标。

(五)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单位编制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时,涉及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需要在预算中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现应编尽编。各单位从新增资产明细中选取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资产,一体化系统自动生成资产对应的政府采购品目和金额等信息。如需新增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政府采购事项,应填报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政府采购品目、数量等信息。单位应当统筹考虑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确保本单位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等有预留份额要求的政策执行到位,达到规定预留比例。同时,对于政府职责范围内、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引入竟争机制,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的项目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所需资金列入单位预算,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对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单独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六)资产配置预算

预算项目需要配置资产的,各单位应当填报资产配置信息。有配置标准的,应当按照标准填报没有配置标准的,应当结合本单位保障运转工作需要、资产存量以及同类资产共享共用等情况合理预计,从严从紧控制填报通过资产共享共用能够满足需要的不得申请新增配置资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10资本性支出并形成资产的,应根据项目库资产配置信息细化资产配置预算,并完善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资产分类、资产名称、资产用途等新增资产配置信息,其中资产分类必须细化到底级。

(七)政府债务资金预算

公路、水路、铁路以及运输等项目建设涉及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的,相关项目应按照要求纳入部门预算,相关单位(部门)应做好政府债券项目收支预算编制工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项目的单位要根据市场变化合理评估专项债券项目成本、预期收益和对应资产价值等,动态研究项目收益实现情况,按时更新专项债券偿债来源台账,及时补充资源资产等偿债来源,全面反应项目收入、支出、举借、还本付息及资产等,保持项目全生命周期收支平衡。

四、时间安排

2024年市级预算编制遵循两上两下的程序,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报送。

(一)基础信息和项目库申报

    1.基础信息填报:单位1031日的时点数为准,113日前送交单位信息、人员信息、资产信息等基础信息库及相关材料。

2.特定目标类项目库申报:所有拟纳入2023年预算项目库的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储备项目都要开展预算评审事前绩效评估(按定额标准核算的除外)形成自评报告;按定额标准核算的不需开展预算评审,但需提供有关定额标准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各部门各单位项目需求和项目自评报告应927根据委集中会审结果调整完善后向财务处申报入库并同步提交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委领导签批件以及项目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表等资料(纸质材料加盖公章)。92728日,由财务处履行审批程序后在预算一体化系统选取专项资金目录并逐一建立项目信息后推送至各单位,各单位于108日前完成录入项目详细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未入库项目一律安排预算。

(二)一上阶段

1091013日,委财务处组织第二轮集中会审,各单位根据会审意见同步调整完善。1018日前,各单位按程序向委报送本单位预算(含非财政拨款收支)和转移支付预算建议,其中项目支出预算要按本通知明确的原则进行排序。10月底前,委汇总按程序向市级财政部门报送部门预算(含非财政拨款收支)和转移支付预算建议草案。

(三)一下阶段

    财政部门综合平衡后,于11月中旬下达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

(四)二上阶段

    单位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控制数,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排序,细化编制单位预算,履行三重一大等内部决策程序,报本单位党组(党委)审议,汇总形成本单位预算(含非财政拨款收支)和转移支付预算草案,1115日前报委,委审核汇总后按程序提交委党委会议审议后,于11月底前报送市财政部门。

(五)二下阶段

    市人代会批准预算后,市财政部门20日内批复部门预算。在接到市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后15日内向单位批复预算,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各单位的预算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五、20232025年部门支出规划

各单位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我委重点工作要求,按照重要程度排序,研究提出未来三年涉及财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测算分年度支出需求,同步编制20242026年中期财政支出规划。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0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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