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津“双城记”优化提升京津交通
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相关部门和相关区人民政府、铁路北京局集团、天津港集团、天津机场等单位起草了《唱好京津“双城记”优化提升京津交通服务工作方案》。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唱好京津“双城记”优化提升京津交通服务工作方案》印发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请按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分工,周密组织,协同配合,做好落实,确保按时达到预期效果。请各项任务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于每月15日、30日对照任务清单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和下一步安排,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报送材料邮箱:gaoxin@tj.gov.cn。
附件:唱好京津“双城记”优化提升京津交通服务任务清单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刘明学;联系电话:17612223344)
唱好京津“双城记”优化提升京津
交通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唱好京津“双城记”、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着眼服务北京、发展天津,针对京津交通重要节点、堵点,按照急用先行、花钱最少、见效最快原则,以短平快措施为切入点,近远结合,形成提升京津通勤便利度、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提升天津港为北京服务能力、提升天津机场枢纽能级、提升区域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等5个方面共24项措施,形成本工作方案。
一、提升京津通勤便利度
(一)推进京津城际动车组重联运行设施改造。按照京津城际铁路350公里时速、动车组由现状8节车厢增至16节大编组重联运行的设施能力要求,实施牵引供电、通信及信号等设施改造,全面提升京津城际运能,预计施工周期1年,设施改造费用约6亿元(不含新增车辆费用)。
(二)利用津兴城际分流客流。津兴城际2023年底建成后,与京雄铁路拉通运行,实现天津西站至北京西站最快65分钟通达。协调铁路部门保障高峰时段运力和合理定价,引导分流天津与北京城区中西部地区部分客流。
(三)依托京津城际同城卡降低通勤成本。面向京津通勤人员大力推广现有京津城际同城卡,月票、季票、年票分别在原票价基础上享受9.5折、9折、8.5折优惠。
(四)优化高铁站公交接驳。京滨城际北辰站,在现有公交670路(北辰站—地铁3号线华北集团站)基础上,开通740、727定制公交线路,精准匹配高铁到站时间,后期结合客流需求灵活调整线路、中途站和终点站。京滨城际宝坻站,开通至中关村科技城宝58—1快速直达线、宝58—2快速公交线、宝59普速便民线三条高铁接驳线路,后期持续优化。优化京津城际天津站北广场、滨海站公交接驳,取消滨海站“二次安检”等,与提升津滨通勤效率工作方案同步实施。
(五)强化毗邻区跨省道路客运服务。开行跨省“定制快巴”,利用现有武清高村客运站,开通至北京跨省“定制快巴”,实现上车点安检、进京检查站免安检,缩短通勤时间。优化新开跨省公交,蓟州区在现有蓟58公交线(三河公交总公司—蓟州客运站,接驳北京公交930路)基础上,新购置车辆增加运力;宝坻区新开宝坻客运站至廊坊香河跨省公交线路,衔接北京公交938线(通州西站—香河总站),通达北京通州副中心。恢复开行客运班线,通莎、西站客运站恢复开通至北京班线,蓟州区加密至北京四惠客运班线,实施票价优惠。
二、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六)加快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2023年建成津兴城际,加快推进京滨城际南段、津潍高铁(京沪高铁二通道)建设,计划2027年建成。
(七)完善便捷畅通公路网。推进兴港高速(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建设。2023年开工建设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改扩建工程。协调推进北京通州通清路与武清高王路贯通。
(八)开展跨省市域(郊)铁路规划前期研究。开展通武廊市域(郊)铁路规划前期研究。开展轨道交通平谷线东延至蓟州区项目必要性和路线规划方案可行性研究论证,争取纳入京冀相关规划,为未来建设预留空间。
三、提升天津港为北京服务能力
(九)加快出台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新开国际集装箱航线和滚装航线、外贸集装箱运输、环渤海内支线、海铁联运发展、船舶修造、保税船供、跨境贸易分拨中心、航运金融、航运保险等方面予以资金政策支持。
(十)完善天津港驻京服务体系,提供精细化服务。天津港集团在现有1家区域总部+10个阳光加盟店、直营店的网络布局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功能,吸引有实力企业加盟。深入开展“四千行动”“春雨行动”,强化与北京商务系统、央企和其他重点企业对接,延伸港口功能和口岸资源,全年走访对接客户总数达到100家,根据客户实际需求为其提供全流程前端物流服务,送港口服务上门,实现“一站通办”。
(十一)做实服务北京货物“绿色通道”,提供个性化高效服务。对北京地区集装箱货物,实施优先办理手续,优先安排作业措施,对出口货物放宽集港时间限制,对进口货物解除提箱预约限制,根据客户需要采取单独堆码,配备固定机械设备负责装卸等服务。
(十二)对北京市重要物资做好“四优先”保障。在重要时期、重大活动期间,对民生保障所需的LNG、航油、食品等重要物资,实行“航道优先、泊位优先、作业优先、疏运优先”的专门保障措施,确保重要物资供应顺畅。
(十三)协同共建京津物流园、京平物流枢纽,提供标准化服务。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天津港京津物流园在冷链仓储、加工等方面功能,开展面向首都的采购配送、物流中转及高端进口消费品等相关业务,为北京地区提供“从港口到餐桌”的便利化服务。针对“京平物流枢纽”,在港口物流方案规划设计,完善港航、物流功能等方面提供支持,配合做好枢纽招商建设工作。
(十四)恢复建设京津海铁联运班列。在既有天津港与平谷马坊铁路运输基础上,结合京平物流枢纽规划建设,深入研究班列运输产品,作为京津间货运备选通道,增强北京货物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十五)推进天津港邮轮母港复航。推进天津港邮轮母港在2023年7月底前恢复营运,做好引进“梦想”号、“蓝梦之星”号邮轮等工作,吸引包括北京在内的各地高端游客来津。配合市文化旅游局设计推出串联天津港与周边旅游景区的精品旅游线路,用好周边旅游和服务资源,吸引更多游客在津停留。
四、提升天津机场枢纽能级
(十六)研究制定支持民航运输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促进新增客货运航线,支持基地航空公司在津发展,做强机场优势,引育适航产业,强化多式联运等方面予以政策资金支持。
(十七)加快恢复、增加航线航班。客运方面,2023年夏秋航季恢复增加成都、大连、沈阳、呼和浩特、桂林等重点城市航线航班,以及齐齐哈尔、张家界、西双版纳等支线航点航线航班。国际增加新加坡、曼谷、首尔、东京航班密度,恢复越南芽庄旅游航线。货运方面,在现有4条货运航线(首尔、兰州、杭州、南京)基础上,力争2023年增开加密日韩、欧美等地1—2条国际货运航线。力争2023年旅客吞吐量突破17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18万吨。
(十八)大力发展空陆海联运。天津机场联合首都机场、大兴机场推动京冀地区城市航站楼共建共用,开通运营廊坊城市航站楼。推进蓟州城市候机楼、空港皇冠假日酒店城市候机楼开通运营。推进空铁联运,结合邮轮班期情况,联合航空公司、旅游企业恢复空海联运。
(十九)提升航空货运枢纽能力。利用已建成的航空口岸大通关基地,扩大进境肉类、水果、冰鲜水产品、药品、植物种苗、食用水生动物等规模,提升国际邮件互换局处理量。建设中远海运空运北方物流基地,实施机场东区国内货库扩建工程。
(二十)推进区域空域资源协同。借助首都机场集团京津冀机场容量评估契机,协调民航局、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推动终端区进一步优化协同管理,在高峰小时容量“31+1”架次/小时基础上持续增加,力争2023年冬航季启用高峰小时容量新标准,争取2025年达到45架次/小时。
五、提升区域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十一)推动《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草案)》立法协同工作。在立法过程中与北京市交通委深入沟通征求意见,条例中设置“京津冀区域协作”专章,推动建立道路运输协调机制和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在相关行业治理标准上力求与北京保持一致,促进道路运输区域协作和发展。
(二十二)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2023年出台京津冀三省市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共享互认有关文件,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持续推进道路运输领域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推动三地建立统一的电子证照亮证及核验标准、流程及途径,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等领域应用。
(二十三)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共享应用。全面落实《京津冀三省市交通运输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信息监测部门的工作协同。做好数据资源目录交换共享,在目前已共享公路路况信息、“两客一危”定位数据等28项数据基础上,2023年再共享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等10项电子证照数据。加强运政许可信息共享,提升治超后续追查执法手段。
(二十四)深化京津执法协作。完善京津两地交通运输执法案件线索协查互助机制,签署合作备忘录和协议书,加强分析研判和协同联动,强化对京津两地道路运输领域违规运营车辆尤其是“黑客运”的治理能力和效果。
六、保障措施
建立交通专班。按照“前店后厂”模式,形成对接北京交通专班。“前店”为派驻市协同办交通专班,接受市协同办和市交通运输委双重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驻京开展工作,“后厂”由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铁路北京局集团、天津港集团、天津机场、滨海新区、蓟州区、武清区、宝坻区、北辰区等区以及市政设计院、市规划院等研究单位,组成综合工作组、高铁通勤便利化工作组、港口工作组、机场工作组、道路运输通勤便利化工作组、管理协同工作组等专业工作组,市交通运输委总牵头,各相关单位、区、企业分工合作,共同研究起草工作方案,推进工作方案落实。
加强跟踪问效。交通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在本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具体举措,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形成工作台账,实现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开展实施效果跟踪评估,适时优化调整相关措施。
附件
唱好京津“双城记”优化提升京津交通服务任务清单
措施 |
序号 |
任务名称 |
具体工作内容 |
投资及来源 |
实施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本阶段工作情况 |
下一步安排 |
一、提升京津通勤便利度 |
1 |
推进京津城际动车组重联运行设施改造 |
按照京津城际铁路350公里时速、动车组由现状8节车厢增至16节大编组重联运行的设施能力要求,实施牵引供电、通信及信号等设施改造,全面提升京津城际运能。 |
估算6亿元(不含新增车辆费用),京津城际铁路公司组织建设,由各股东协商确定投融资方式。 |
根据协调国铁集团情况确定启动时间。改造施工周期约1年 |
市交通运输委 |
京津城际铁路公司 |
铁路北京局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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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利用津兴城际分流客流 |
津兴城际2023年底建成后,与京雄铁路拉通运行,实现天津西站至北京西站最快65分钟通达。协调铁路部门保障高峰时段运力和合理定价,引导分流天津与北京城区中西部地区部分客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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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底前实施 |
市交通运输委 |
铁路北京局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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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托京津城际同城卡降低通勤成本 |
面向京津通勤人员大力推广现有京津城际同城卡,月票、季票、年票分别在原票价基础上享受9.5折、9折、8.5折优惠。 |
我市、铁路北京局集团各承担约400万元(据实结算)。 |
已实施,持续推进 |
市交通运输委 |
市财政局、铁路北京局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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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优化高铁站公交接驳 |
(1)京滨城际北辰站,在现有公交670路(北辰站-地铁3号线华北集团站)基础上,开通740、727定制公交线路,精准匹配高铁到站时间,后期结合客流需求灵活调整线路、中途站和终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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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底前实施 |
北辰区人民政府 |
北辰区人民政府 |
市交通运输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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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京滨城际宝坻站,开通至中关村科技城宝58-1快速直达线、宝58-2快速公交线、宝59普速便民线三条高铁接驳线路,后期持续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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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底前实施 |
宝坻区人民政府 |
宝坻区人民政府 |
市交通运输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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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京津城际天津站北广场、滨海站公交接驳,取消滨海站“二次安检”等,与提升津滨通勤效率工作方案同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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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23年12月 |
市交通运输委 |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铁路北京局集团、铁路天津站、市道路运输局、市公交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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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强化毗邻区跨省道路客运服务 |
(1)开行跨省“定制快巴”,利用现有武清高村客运站,开通至北京跨省“定制快巴”,实现上车点安检、进京检查站免安检,缩短通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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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底前开通 |
武清区人民政府 |
武清区人民政府 |
市交通运输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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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化新开跨省公交。蓟州区在现有蓟58公交线(三河公交总公司-蓟州客运站,接驳北京公交930路)基础上,新购置车辆增加运力;宝坻区新开宝坻客运站至廊坊香河跨省公交线路,衔接北京公交938线(通州西站-香河总站),通达北京通州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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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2023年4月底前完成。 宝坻区2023年8月底前开通 |
蓟州、宝坻区人民政府 |
蓟州、宝坻区人民政府 |
市交通运输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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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恢复开行客运班线,通莎、西站客运站恢复开通至北京班线,蓟州区加密至北京四惠客运班线,实施票价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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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底前完成 |
市交通运输委、蓟州区人民政府 |
市交通运输委、蓟州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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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
6 |
加快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 |
(1)2023年建成津兴城际。起自天津西站,终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站,全长100.8公里,其中新建线路起自胜芳站、终至固安东站,长47.4公里。 |
116.5亿元,资金已到位。 |
2020年8月—2023年12月 |
市交通运输委 |
津兴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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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京滨城际南段建设。起自北辰站,经滨海机场,至滨海西站,全长40.4公里。 |
153亿元,我市承担项目资本金的50%,2023年建设资金已落实。 |
2022年11月—2027年10月 |
市交通运输委 |
京滨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东丽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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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津潍高铁(京沪高铁二通道)建设。天津段起自京津城际铁路延伸线滨海站,至津冀界,全长60.2公里。 |
224.1亿元,我市承担项目资本金87.45亿元,其中市级17.23亿元已落实,其他由滨海新区承担。 |
2022年11月—2027年10月 |
市交通运输委 |
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东丽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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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善便捷畅通公路网 |
(1)加快建设兴港高速(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西起京津塘高速公路与长深高速公路交叉处,东至天津港港区内海铁大道,全长约21.3公里,采用高速公路和快速路标准。 |
158亿元,其中80%专项债、10%市、区两级财政资金、10%企业自筹。 |
2022年7月—2026年12月 |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 |
滨海新区建投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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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京津塘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天津段)前期工作,力争2023年10月开工建设。西起津冀界,东至京津塘高速公路塘沽收费站出口,全长约96.8公里,由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双向八车道。 |
145亿元,全部由招商公路公司出资。 |
2023年10月—2026年12月 |
市交通运输委 |
招商公路公司、武清、北辰、东丽、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
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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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调推进北京通州通清路与武清高王路贯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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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王路已完工,通清路2023年底完工 |
市交通运输委 |
北京市交通委、武清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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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跨省市域(郊)铁路规划前期研究 |
(1)开展通武廊市域(郊)铁路规划前期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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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展研究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按职责分工 |
武清区、北辰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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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轨道交通平谷线东延至蓟州区项目必要性和路线规划方案可行性研究论证,争取纳入京冀相关规划,为未来建设预留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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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展研究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按职责分工 |
蓟州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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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天津港为北京服务能力 |
9 |
加快出台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
围绕新开国际集装箱航线和滚装航线、外贸集装箱运输、环渤海内支线、海铁联运发展、船舶修造、保税船供、跨境贸易分拨中心、航运金融、航运保险等方面予以政策资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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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出台 |
市交通运输委 |
市交通运输委 |
市有关部门(根据政策措施具体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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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完善天津港驻京服务体系,提供精细化服务 |
天津港集团在现有1家区域总部+10个阳光加盟店、直营店的网络布局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功能,吸引有实力企业加盟。深入开展“四千行动”“春雨行动”,强化与北京商务系统、央企和其他重点企业对接,延伸港口功能和口岸资源,全年走访对接客户总数达到100家,根据客户实际需求为其提供全流程前端物流服务,送港口服务上门,实现“一站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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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23年12月 |
天津港集团 |
天津港集团 |
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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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做实服务北京货物“绿色通道”,提供个性化高效服务 |
对北京地区集装箱货物,实施优先办理手续,优先安排作业措施,对出口货物放宽集港时间限制,对进口货物解除提箱预约限制,根据客户需要采取单独堆码,配备固定机械设备负责装卸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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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施,持续推进 |
天津港集团 |
天津港集团 |
市交通运输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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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北京市重要物资做好“四优先”保障 |
在重要时期、重大活动期间,对民生保障所需的LNG、航油、食品等重要物资,实行“航道优先、泊位优先、作业优先、疏运优先”的专门保障措施,确保重要物资供应顺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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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施,持续推进 |
天津港集团 |
天津港集团 |
市交通运输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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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协同共建京津物流园、京平物流枢纽,提供标准化服务 |
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天津港京津物流园在冷链仓储、加工等方面功能,开展面向首都的采购配送、物流中转及高端进口消费品等相关业务,为北京地区提供“从港口到餐桌”的便利化服务。针对“京平物流枢纽”,在港口物流方案规划设计,完善港航、物流功能等方面提供支持,配合做好枢纽招商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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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施,持续推进 |
天津港集团 |
天津港集团 |
市交通运输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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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恢复建设京津海铁联运班列 |
在既有天津港与平谷马坊铁路运输基础上,结合京平物流枢纽规划建设,深入研究班列运输产品,作为京津间货运备选通道,增强北京货物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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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23年12月 |
市交通运输委 |
铁路北京局集团、天津港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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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推进天津港邮轮母港复航 |
推进天津港邮轮母港在2023年7月底前恢复营运,做好引进“梦想”号、“蓝梦之星”号邮轮等工作,吸引包括北京在内的各地高端游客来津。配合市文化旅游局设计推出串联天津港与周边旅游景区的精品旅游线路,用好周边旅游和服务资源,吸引更多游客在津停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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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底前实现复航 |
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 |
天津港集团、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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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天津机场枢纽能级 |
16 |
研究制定支持民航运输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
在促进新增客货运航线,支持基地航空公司在津发展,做强机场优势,引育适航产业,强化多式联运等方面予以政策资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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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2023年9月底前出台 |
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 |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
有关部门、相关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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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快恢复、增加航线航班 |
客运方面,2023年夏秋航季恢复增加成都、大连、沈阳、呼和浩特、桂林等重点城市航线航班,以及齐齐哈尔、张家界、西双版纳等支线航点航线航班。国际增加新加坡、曼谷、首尔、东京航班密度,恢复越南芽庄旅游航线。货运方面,在现有4条货运航线(首尔、兰州、杭州、南京)基础上,力争2023年增开加密日韩、欧美等地1-2条国际货运航线。力争2023年旅客吞吐量突破17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18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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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23年12月 |
市交通运输委 |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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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大力发展空陆海联运 |
(1)天津机场联合首都机场、大兴机场推动京冀地区城市航站楼共建共用,开通运营廊坊城市航站楼。推进蓟州城市候机楼、空港皇冠假日酒店城市候机楼开通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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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23年12月 |
市交通运输委 |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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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空铁联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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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市交通运输委 |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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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邮轮班期情况,联合航空公司、旅游企业恢复空海联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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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邮轮母港复航后,推动实施 |
市交通运输委 |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天津港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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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提升航空货运枢纽能力 |
(1)利用已建成的航空口岸大通关基地,扩大进境肉类、水果、冰鲜水产品、药品、植物种苗、食用水生动物等规模,提升国际邮件互换局处理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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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施,持续推进 |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 |
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中国邮政天津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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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中远海运空运北方物流基地,实施机场东区国内货库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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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建成中远海运空运北方物流基地,2024年底建成机场东区国内货库扩建工程 |
市交通运输委 |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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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推进区域空域资源协同 |
借助首都机场集团京津冀机场容量评估契机,协调民航局、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推动终端区进一步优化协同管理,在高峰小时容量“31+1”架次/小时基础上持续增加,力争2023年冬航季启用高峰小时容量新标准,争取2025年达到45架次/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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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底启用高峰小时容量新标准 |
市交通运输委 |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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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区域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 |
21 |
推动《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草案)》立法协同工作 |
在立法过程中与北京市交通委深入沟通征求意见,条例中设置“京津冀区域协作”专章,推动建立道路运输协调机制和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在相关行业治理标准上力求与北京保持一致,促进道路运输区域协作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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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完成(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时间为准) |
市交通运输委 |
市交通运输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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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
2023年出台京津冀三省市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共享互认有关文件,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持续推进道路运输领域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推动三地建立统一的电子证照亮证及核验标准、流程及途径,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等领域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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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23年8月 |
市交通运输委 |
市交通运输委 |
市道路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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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共享应用 |
全面落实《京津冀三省市交通运输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信息监测部门的工作协同。做好数据资源目录交换共享,在目前已共享公路路况信息、“两客一危”定位数据等28项数据基础上,2023年再共享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等10项电子证照数据。加强运政许可信息共享,提升治超后续追查执法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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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23年12月 |
市交通运输委 |
市交通运输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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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深化京津联合执法 |
完善京津两地交通运输执法案件线索协查互助机制,签署合作备忘录和协议书,加强分析研判和协同联动,强化对京津两地道路运输领域违规运营车辆尤其是“黑客运”的治理能力和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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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施,持续推进 |
市交通运输委 |
市交通运输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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