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
资金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3〕100号),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2023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000万元已纳入我委2023年部门预算。
根据《财政部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3〕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23年综合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交规划函〔2023〕65号),并经我委2023年2月14日第7次委党委会审议通过,明确给予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2023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项目中央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13928.5万元。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资金的通知》(津财基指〔2023〕7号),该笔资金已纳入我委部门预算。
根据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项目进展情况,经研究,现将上述两笔资金共23928.5万元资金计划下达你中心,请遵照执行。
所列资金随文拨付,应专款专用,同时按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管理等工作。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