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通知
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我委制定了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已经2023年第2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年1月30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3年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一、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让群众办事不跑腿。
二、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备案流程标准,制定行政备案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备案事项。
三、全面推行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
四、打造“津心办”APP“天津交通运输旗舰店”,推动交通运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
五、实施巡游出租车报废更新、转移变更后车辆运营证核发与车辆更新指标申请“一件事一次办”。
六、取消水路运输企业因主要股东变化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备案,改为由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共享。
七、进一步优化港口经营许可审批服务,推广普通货物港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八、编制涉路施工许可事项申请要件模板及样例,形成统一格式和地方标准。
九、收费公路权益转让事项由审批改为分级备案。
十、提升道路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便利度。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从业资格考试全程线上组织实施,增加专场考试和考试场次频次,更好满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从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