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天津市 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 2022—2023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顺利完成,全力减少重污染天气,分解 目标、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全市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各部门各单位确保完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各项重点任务,力争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且不出现连续3天以上的重污染日。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移动源污染治理
1.配合市有关部门持续开展黑加油站点(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加油加气工作。
2.以轻型柴油货车、老旧柴油车和遥测超标率较高的车型为重点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路检路查,全年不少于13万辆次。
3.持续巩固集疏港停止国三柴油货车成果,新能源集卡保持年增长率25%,保有量达到47台。
4.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扩大禁用区范围、增加管控机械类型、严格机械管控要求。
5.推进港作机械清洁化,新增或更新港作机械优先使用电能、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持续提高港作机械清洁化水平,年底前港口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国三标准排放水平及以上机械占比达到60%以上。
6.全市钢铁(含焦化)行业原材料、产成品清洁运输(铁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比例稳定在90%以上。。已有铁路专用线的钢铁、电力、焦化企业大宗物料铁路运输比例稳定在50%以上,水泥企业大宗原料铁路运输比例稳定在90%以上。
7.天津港持续巩固停止接收公路运输煤炭成果,铁矿石清洁运输(不含国六排放标准汽车)比例达到65%,建设完成8个泊位岸电设施。
8.集装箱铁水联运货运量同比增长15%,全年不少于106.5万标准箱。
9.通过严格运输资质审查和排放监管等措施,年底前推动0.6万辆国三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停用或淘汰;停止使用并按计划淘汰52辆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公交车。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10.加强建筑、公路、道桥、水利、园林绿化等施工工程落实 “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裸土物料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现场路面100%硬化、土方施工100%湿法作业、智能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控尘措施监管。
11.推动施工工地分时分区合理安排渣土运输,避免渣土车辆在工地大量积压增加怠速尾气排放。
12.对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合理缩短施工距离,实行分段施工,并同步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
13.因铁路、道路建设而临时设立的散体物料堆场,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三)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14.根据空气质量预测会商结果,依法及时启动交通运输领域重污染天气预警,降低污染峰值。
15.在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的基础上,电焊作业使用环保焊材并做好焊接烟尘收集,全面排查施工项目控尘措施落实情况。
16.协商天津港地区减少使用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运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领导小组负责交通运输行业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加强指挥协调。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加大指挥协调力度,严格对各责任部门、单位的监督考核,督促治污减排和监管执法责任落地落实。
(三)加强调度考核。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对各责任部门、单位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并上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严肃查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等情形,以及在秋冬季攻坚行动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附件:市交通运输委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分工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