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投入初期运营的通知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投入初期运营的请示》(津轨道地铁〔2022〕249号)收悉,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已批准天津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投入初期运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程于2022年11月18日投入初期运营,执行单一交路运行图(后续可随运营实际需求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平日行车间隔为5—8分钟,周末及节假日行车间隔为8分钟。于台站首末班发车时间分别为6:00和22:30。屿东城站首末班发车时间分别为6:06和23:12。票价按现行标准执行。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各项法规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运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反恐防范、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突出做好运营安全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吸引客流的同时,不断提升运营服务质量水平。积极主动担当,结合线路沿线各站点周边情况,全力为公交、自行车及小汽车等通行、停靠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拓展非票业务布局,增加经营收入,积极研发运用新技术、新举措,实现降本增效。
三、要认真对照天津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专家组意见和公安、住建等有关部门要求,加紧组织完善后续工作。组织地铁集团和运营集团建立完善移交接管详细台账,坚持规划建设为运营,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持续优化各类设备设施功能,推动线路安全稳定运行。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