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关于
发布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智能网联
汽车测试道路的通告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发布海河教育园区部分道路作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现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下列道路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
雅观路(同砚路至宁慧路之间路段);
雅观路(宁慧路至南惠路之间路段);
雅深路(同砚路至宁慧路之间路段);
雅深路(宁慧路至南惠路之间路段);
同砚路(天大西南门至雅深路之间路段);
同德路(雅观路至宁慧路之间路段);
宁慧路(雅观路至同德路之间路段);
和慧北路(雅观路至体育环路之间路段);
体育环路(和慧北路至和慧北路之间路段);
文慧南路(体育环路至雅深路之间路段);
新惠路(雅观路至雅深路之间路段);
南惠路(雅观路至雅深路之间路段);
雅致西路(同德路至宁慧路之间路段)。
雅致西路(宁慧路至体育环路之间路段);
雅致东路(体育环路至南惠路之间路段);
同心路(同德路至宁慧路之间路段);
和慧南路(体育环路至雅深路之间路段);
文慧北路(体育环路至雅观路之间路段)。
以上道路测试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在指定的道路进行测试。在道路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市交通运输委 市公安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