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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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长深高速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30045280XK/2022-0002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合发文单位: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交发〔2022〕5号
主    题 :
交通\公路交通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

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长深高速段)

车辆通行费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关于申请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津滨交运报2021238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津石高速公路天津东段主线(海滨大道—长深高速段)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客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1.一类车:9座以下客车,每车每公里0.55元。

2.二类车:10座至19座客车,每车每公里0.95元。

3.三类车:20座至39座客车,每车每公里1.55元。

4.四类车:40座以上客车,每车每公里1.75元。

(二)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16类正常质量货车)

1.一类货车(即2轴车,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每车每公里0.50元。

2.二类货车(即2轴车,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每车每公里0.94元。

3.三类货车:每车每公里1.51元。

4.四类货车:每车每公里1.75元。

5.五类货车:每车每公里1.90元。

6.六类货车:每车每公里2.00元。

(三)专项作业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

(四)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类至六类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六轴车以上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以六轴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为基数,每增加一轴按本路段六类车和五类车收费标准之差值累计加收。

(五)通行费优惠政策

按照《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津交发202024号)实施,其他优惠政策按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收费站名称

津石高速公路天津东段主线(海滨大道—长深高速段)共设3座匝道收费站,站名分别为南港工业区收费站、海景大道收费站、东台子收费站。

三、收费年限

收费年限自2022128日至2037127日止。

四、收费管理

津石高速公路天津东段主线(海滨大道—长深高速段)为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性质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行费收入按规定全部缴入区级国库,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五、工作要求

你单位应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按规定在收费站公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收费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服务。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自2022128日起执行。

   市交通运输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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