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温泉城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增设光储充
一体化项目设计变更的批复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温泉城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增设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设计变更的请示》(津高速建管〔2021〕221号)收悉。依据《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温泉城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增设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设计变更施工图咨询审查意见》、《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温泉城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增设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设计变更专家评审意见》和《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温泉城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增设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设计变更造价审核报告》,按照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初设批复
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温泉城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我委批复,批复文件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审查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温泉城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意见》(津交发〔2020〕123号),将现状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温泉城互通立交改造为单喇叭互通立交,设置收费站一座,批复概算为319,060,377元。
二、变更内容
为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为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起到试点示范作用。原则同意该项目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太阳能,即在收费站站区的管理用房及附属用房屋顶、院区空地、车棚顶、收费站罩棚顶及匝道边坡加装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486kWp,同时配置一处200kW/650kWh储能设备。因增设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设施,需相应调整部分拟建工程结构。
三、投资变化情况
上述方案调整,增加投资4,001,696元,所增资金由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筹措,在原概算范围内调剂解决。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尽快完善设计变更文件,进一步复核结构稳定性和行车安全性,落实各项工程建设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要加强后期管理,完善充电设施、储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检查维护光伏组件及配套设备,不断总结经验,发挥绿色低碳节能的试点和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