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
重要交通生命线公路桥梁抗震加固
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为做好我市重要交通生命线公路桥梁抗震加固工作,制定了《天津市重要交通生命线公路桥梁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天津市重要交通生命线公路桥梁
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工程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减办发〔2020〕11号)和《天津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津震领办〔2020〕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重要交通生命线公路桥梁抗震加固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强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风险防控,分类精准施策,着力实施好全市地震易发区重要交通生命线公路桥梁加固工程,有效防范和化解地震灾害风险,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高质量完成我市重要交通生命线公路桥梁抗震加固工作,成立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要交通生命线公路桥梁抗震加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领导担任,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魏宏云
副组长:王桂英、曾水泉
成员单位:委设施处、委规划处、市公路中心、市养护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任务分工:委设施处负责桥梁抗震加固工作的全面统筹、监督和指导;委规划处负责指导市公路中心将列养的普通公路桥梁改造工程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市公路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公路桥梁抗震加固项目前期计划、组织实施等工作;市养护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普通公路桥梁抗震加固工作;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产权管理范围的高速上跨桥等抗震加固工作。
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按照公路桥梁抗震加固工程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制定天津市公路桥梁抗震加固排查和改造技术指南,完成重要交通生命线公路桥梁设施排查鉴定,开展试点加固工作。
到2023年底,基本建立全市公路桥梁设施抗震加固工程的政策、技术、标准等支撑体系,完成试点加固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
到2035年底,进一步完善公路桥梁抗震加固工程政策、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资金支持力度,逐步加固改造重要交通生命线公路桥梁设施,提升桥梁抗震防灾能力。
结合我市公路网分布情况,确定我市公路重要交通生命线;对该路线上的桥梁,特别是“三特桥梁”,即特大桥梁、特殊结构桥梁和特别重要桥梁(枢纽立交、跨越道路、河流桥梁)进行全面排查鉴定,逐级分类,科学评估,建立基础台账,为开展加固工作打好基础。
根据排查评估结果,科学确定实施对象,有计划、分步骤地持续推进,结合公路改扩建与养护工程计划和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等专项行动,建立分年度改造任务清单,一桥一策制定改造方案,视资金情况统筹实施改造,提升抗震等级。
完善公路桥梁抗震性能评价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构建抗震加固改造技术体系,大力推广减隔震技术应用,科学、有序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调研交流,跟踪研究和解决加固改造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我市全域列入地震易发区桥梁设施加固工程实施范围。其中,地震区划烈度8度及以上高烈度区为桥梁设施加固工程重点区域。
(图中0.15g对应地震烈度7度,0.20g对应地震烈度8度)
1.重要交通生命线划定
按照“省际为主、国道优先、分段配置”的原则,选取我市G102京抚线、G103京滨线、G112京环线、G205山深线、G228丹东线共5条国道部分路段列入重要交通生命线(具体路段见附件1),并可结合应急保障需求,动态调整。
2.建立桥梁评估清单
将重要交通生命线上的中桥及以上桥梁纳入排查范围,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中地震烈度等级划分,对上述桥梁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汇总桥梁原设计抗震等级及所在区域的地震烈度等级,对设计抗震等级低于地震烈度等级的桥梁进行汇总,建立桥梁评估清单(见附件2)。
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列入评估清单的桥梁进行抗震能力鉴定评估,出具鉴定报告。对桥梁抗震等级大于等于0.20g或8度以上的桥梁,不列入鉴定加固范围;对抗震等级小于0.20g或8度,且大于等于0.15g或7度以上的桥梁,按区划内抗震设防等级要求进行验算评估,对不符合规定的桥梁纳入加固实施范围;对抗震等级小于等于0.05g或6度的桥梁,直接纳入加固实施范围。
根据桥梁鉴定结果,在重点区域选择代表性桥梁开展抗震加固示范工程,总结试点经验,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对纳入实施范围内的桥梁,综合考虑桥梁技术状况等级、桥梁养护工程计划和路网改造规划,视财力情况统筹安排。重视施工过程管理,做好质量验收,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桥梁抗震加固工作
梳理地震排查工作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初步建立桥梁抗震加固技术支撑体系;制定公路桥梁地震安全排查及加固处治工作方案;完成重要交通生命线公路桥梁抗震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桥梁抗震加固改造清单。
按照安全、经济、科学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抗震加固方案设计,在重点区域开展桥梁抗震加固示范工程,形成试点,总结经验,示范带动、以便整体推进。
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取得的成果,完善抗震加固工作相关政策、技术、标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分年度改造任务计划,逐步开展我市重要交通生命线公路桥梁抗震加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震易发区重要交通生命线桥梁设施加固工程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地震多、强度大、分布广、灾害重”基本国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该项任务纳入工作重点,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科学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T 2231—01—2020)、《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公路桥梁加固设计规范》(JTG/T J22—2008)、《公路桥梁加固施工技术规范》(JTG/T J23—2008)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桥梁安全性、可靠性、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排查、鉴定和加固改造工作。
(三)做好项目管理。公路中心负责组织制定桥梁设施抗震加固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年度任务清单。市交通运输委加强改造工作的指导调度,适时组织开展督导评价,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加强资金保障。各相关单位积极推动桥梁设施抗震加固纳入项目计划,为工程实施提供资金保障。高速公路产权桥梁加固改造资金从车辆通行费中列支。市交通运输委列养的普通公路国省道桥梁加固改造资金由燃油税转移支付列支。其它普通国省道桥梁加固改造资金由养管单位负责筹集资金,农村公路桥梁加固改造资金由所在区负责。
(五)做好技术支持。桥梁抗震加固改造工作任务重、涉及广、难度大、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重视发挥第三方技术支持队伍作用,按需组建技术支持团队,深入现场加强技术指导,为抗震加固改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要积极组织市、区和基层单位开展加固业务培训,做好加固工程政策、标准和技术宣贯,增强各级各类加固工作队伍能力。
(六)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工程进展月报告制度,市公路中心于每月5日前梳理上一月加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报送市交通运输委,并以简报形式通报工作进展,推广先进经验。
附件1
重要交通生命线路段明细表
单位:km
路线 | 路线 | 路段起止桩号 | 路段起止点 | 路段 长度 | ||
起点桩号 | 止点桩号 | 起点名称 | 止点名称 | |||
G102 | 京抚线 | 74.52 | 94.488 | 天平庄地道 | 王杠庄地道 | 20 |
G103 | 京滨线 | 55.185 | 99.94 | 大沙河检查站南 | 武清区下朱庄镇北 | 45 |
G112 | 京环线 | 15.573 | 18.36 | 武清区大三河增村 | 武清区津同立交桥西 | 3 |
G205 | 山深线 | 297.55 | 345.667 | 外环线 | 大庄子桥南 | 48 |
G228 | 丹东线 | 1565.7 | 1589.075 | 与芦堂路交口 | 塘沽汉沽界 | 23 |
附件2
重要交通生命线公路桥梁抗震排查清单
桥梁 名称 | 路线 名称 | 路线 编号 | 中心桩号 | 行政区 | 桥梁全长(米) | 桥梁全宽 (米) | 桥梁 类型 | 上部结构 形式 | 下部结构 形式 | 设计荷 载等级 | 设计抗震等级 | 区域地震设防等级 | 是否双 幅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