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海事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217/2019-0025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交发〔2019〕194号
主    题 :
交通\港航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海事局关于印发

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

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09号)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海事局共同制定了《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天津市水上搜救联席成员单位名单

 

 

    市交通运输委                天津海事局

20191230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0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天津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本方案所称水上包括我市海上搜救责任区和内河水域。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天津市水上搜救一案三制体系,努力实现管理运行制度化、队伍装备正规化、决策指挥科学化、理念视野国际化、内部管理窗口化的建设目标,不断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水上搜救体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1.建立天津市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工作要求、联络员工作组职责和工作规则等事项,形成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水上搜救工作格局。(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海事局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2.配合完善部市联动机制,搭建部市会商平台,配合建立国家海上搜救机构与我市水上搜救机构负责同志的沟通联系机制,建立执行层面的联络员工作机制,配合建立完善部市联合督查、调研、培训、演习演练等工作制度。(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海事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配合)

3.完善天津市水上搜救机构两级管理体制。天津海事局承担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工作,市交通运输委承担天津市内河水域搜救工作,推进内河水上搜救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水上搜救组织协调指挥体系。(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海事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区政府配合)

4.全面加强水上搜救应急值班工作,落实应急值班人员,健全完善考评制度,保证应急值班工作有效运行。(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海事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5.完善水上搜救区域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北方片区域的海上搜救合作。(天津海事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委配合)

6.完善水上搜救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将水上搜救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水上搜救机构正常运转。建立水上搜救应急准备资金制度,保障重特大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市财政局牵头、天津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配合)

(二)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协同海上与内河水上搜救

7.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推动建立涵盖交通、海事、应急、气象、卫生、水务、渔业、民政、通信等领域的联动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水上搜救、防灾减灾、远程医疗、善后处置、遇险人员定位等重点难点问题。(天津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气象局配合)

8.完善内河水上搜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内河水上巡航搜救一体化管理机制,增强公务船艇、区域救援船艇的救助技能。(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天津海事局配合)

9.加强市区水上救援能力建设。在内河主要区域建立AIS基站,强化内河船舶AIS配备,在市内六区增设内河复合型基地和救援站点,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实现海上救援力量与内河救援力量的协调联动。(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北海航海保障中心配合)

(三)完善水上搜救规划和预案体系

10.积极开展《天津市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规划》和《天津市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发布工作。优化搜救基地布局和装备配置,提出适应天津经济发展形势的水上搜救发展目标和任务,形成全面覆盖的救助网络。(天津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负责《规划》的编写,市发展改革委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11.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部渤海西部专业航空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争取基地建设项目尽快在天津落地实施,提升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进一步发挥我市的比较优势和重要作用。(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政府、天津海事局配合)

12.更新完善《天津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在全国率先出台《邮轮大规模人命救助指导手册》。全面建设我市海上邮轮大规模人命搜救应急救援行动标准体系,切实提高我市处置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天津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13.建立常态化演习演练机制。针对大型船舶碰撞、人员落水、浅水区应急救助、火灾爆炸、车辆从桥梁落水、船舶溢油等水上险情特点,每2-3年组织一次综合性演习,每年举行1次专项演习,全面提高我市应对大型水上灾难险情和复杂局面的能力。(天津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四)加强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

14.推动《天津市海上搜寻救助规定》修订和发布施行工作。进一步完善海上搜救制度体系,保障搜救工作有效开展。(天津海事局牵头,市司法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15.修订完善《天津市水上搜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搜救力量予以适当奖励,引导社会搜救力量积极参与水上搜救行动。(天津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16.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形成全流程、全业务链的体系文件,实现水上搜救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运行。(天津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五)注重装备配备和技术应用

17.完成涉海监控资源接入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工作。开展天津市水上搜救中心监管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工作,提升我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搜救应急工作的科技信息化水平。(天津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18.完善天津市海上应急预警系统。完善沿海气象信息监测网络,拓展预警发布渠道,提高恶劣天气的预警预防水平。(天津海事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海洋局配合)

19.逐步推进智慧搜救。升级改造VSAT卫星通讯系统,为遇险搜救提供卫星通信支持,实现海上突发事件看得见,喊得通,听得到的目标,全面推进海上应急管理高质量发展。(天津海事局负责,北海航海保障中心配合)

20.科学布局和建设船舶溢油应急物资设备库,依托溢油应急设备库配备相关搜救装备,加强对专业溢油应急处置设备的定期训练和维护保养。(市政府办公厅、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海事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六)建设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提升应急能力

21.完善我市水上搜救专家组制度,组建跨地区、跨部门、多专业的水上搜救专家队伍,建立专家定期会商制度,为水上搜救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天津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22.深化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注册成立搜救志愿者组织机构,推动社会搜救志愿者队伍规范化、正规化和可持续发展。(天津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民政局配合搜救志愿者组织机构注册工作)

23.加强水上搜救管理人员政策理论以及搜救技能培训,开展水上搜救人员专业知识和实战技能训练。(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海事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七)推广普及海上搜救文化

24.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海上搜救和海事安全四进(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渔村)工作,通过海岸电台高频广播等方式宣传全国海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惠海泽航、人本至善搜救文化,进一步拓展水上搜救文化品牌的受众范围。(天津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气象局、北海航海保障中心配合)

25.建立激励机制。做好值班人员补贴发放和生活保障工作,加大对我市水上搜救先进个人和先进团体的宣传表彰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感、职业自豪感和工作积极性。(天津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制定相关人员补休和值班补贴制度,市总工会配合将海上搜救先进人员纳入五一劳动奖章等相关奖励评选范围、团市委配合侧重先进典型的通报和表彰)

三、保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学习领会《通知》精神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通知》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带头组织认真学习领会《通知》及本方案精神并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全面推进水上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保障能力现代化进程。

(二)抓好宣贯落实,加强各区沟通协调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通知》进行宣贯和解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部门要积极向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汇报,梳理本地区亟待加强的重点工作,研究制定细化措施。

(三)做好重点任务跟踪推进,确保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市交通运输委和天津海事局加强对《通知》及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密切跟进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

 

天津市水上搜救联席成员单位名单

 

序号

成员单位名称

备注

1

天津警备区

 

2

天津海事局

 

3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4

天津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5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6

天津市应急局

 

7

天津市财政局

 

8

天津市商务局

 

9

天津市民政局

 

10

天津市公安局

 

11

民航天津空管分局

 

12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13

天津市水务局

 

14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5

天津市气象局

 

16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17

市文化和旅游局

 

18

天津市各区人民政府

 

19

交通部北海救助局天津基地

 

20

中石油海上应急救援中心

 

21

天津海警局

 

22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23

中海石油天津分公司

 

24

东方通用航空公司

 

25

中信海直天津公司

 

26

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

 

27

天津市航道工程处

 

28

天津冀航水上工程有限公司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