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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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共享单车投放数量进行调整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217/2018-0049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交发〔2018〕329号
主    题 :
交通\公共交通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

关于对本市共享单车投放数量进行调整的通知

 

OFO单车、摩拜单车、哈罗单车、青桔单车:

共享单车自2017年进入天津市以来,在服务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产生了超量投放、无序摆放等问题,为此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知,严控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单车投放。经过1年多时间发展,目前我市共享单车市场存量逐步消减,秩序逐步趋向好转,考虑目前单车运营的数量、质量、效率,为保障市民出行单车需求,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竞争,减少道路公共资源过渡占用,经三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对本市各单车企业投放数量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请各企业严格执行:

一、调整原则

总量严控为前提,以效率优先为准则,以以旧换新为手段,以资源优化为目标。

总量严控:将本市单车投放总量控制在合理容量水平;

效率优先:优先考虑为运营效率高的企业分配投放额;

以旧换新:加快坏车清理,适度置换新车,满足骑行需求。

资源优化:通过投放数量调整,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量测算结果

基于常住人口、城区面积、订单数量等指标,经组织第三方开展了天津市共享单车容量测算研究,天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2019年的合理投放数量为60万辆。经组织召开专家评审,认为该投放量符合天津实际情况。该容量为动态变化量,每年根据情况适时评估调整。

三、调整方案

OFO单车:一个月内完成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损坏单车的清理回收,对正常运营车辆要加强运维,保障用户正常骑行。结合OFO单车运营情况和订单量状况,将备案数量消减15万辆。

摩拜、哈罗单车:按照21”的原则和“20%80%的比例,由摩拜单车和哈罗单车共同完成7.5万辆单车新车新增任务。(摩拜增加1.5万辆、哈罗增加6万辆)。

青桔单车:要继续做好滨海新区单车运营,配合创文创卫探索开展虚拟电子围栏技术试点,在此基础上,摸排梳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群众单车投放供给不足的区域,提出填补需求空白工作方案,经交通、城管、公安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工作安排

一是摩拜单车、哈罗单车、OFO单车、青桔单车对在本市投放正常运营的单车数据进行校对和完善(自通知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合理进行单车布局,精心运维调度,积极落实属地城管、交管部门工作要求,重点区域要安排专门运维人员全天候进行蹲点值守,严禁重点场站淤积。

二是本次单车投放量调整完成后,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属地区政府可联合或分别开展抽查或第三方抽查,抽查结果与各企业接入数据进行比对。除政府部门根据运营考核和实际骑行需求主动进行投放量调整外,严禁超量投放。各相关部门可将抽查结果在媒体予以公示。

三是经抽查发现企业超投的,每发现1辆,消减2000辆配额,由超投企业一周内按照比例清理完毕,并进行数据更新;未履行清理责任的,经抽查再次发现超投的,按照1辆消减2000辆的比例累计确定投放量消减数量,投放量消减清零后,由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联合约谈责令退出天津市场运营。

四是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单车企业自查自纠,对本市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含电助力自行车)7日内完成全部清理回收。企业与学校合作保障学生校园骑行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含电助力自行车),应与校方约定严禁骑出校园,并加载电子围栏,保障学生骑行安全。

 

 

 

市交通运输委        市城市管理委        市公安局

201812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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