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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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公告实施《天津港口章程》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217/2006-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交委港〔2006〕147号
主    题 :
交通\港航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公告实施

《天津港口章程》的通知

 

各港口经营企业、航运服务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规定,为服务港航企业,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共同维护港口公共秩序,促进港口快速发展,向社会告知天津港口贯彻执行我国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港口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及本港口地理位置、航道条件、港池水深、机械设施和装卸能力等情况,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制定了《天津港口章程》,现发布实施。

  各港口经营企业、航运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天津港口章程》作为经营活动的指南,自觉维护港口规划建设、生产经营、安全环保法制化管理的严肃性,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与义务,共同维护港口安全与经营秩序,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竞争力,为把天津港建成世界一流大港,加快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天津港口章程》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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