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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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港航管理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0R62943X/2025-000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港航发〔2025〕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机关各处室、各管理处:

经第4党组会审定同意,现将天津市港航管理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310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

    2025年港航领域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对港口发展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持续深化港航领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不断完善港航法规制度体系,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港产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港航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持续提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读物纳入局《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组织专题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必修课程。依托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全局干部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坚持学深悟透、学用结合,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2.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围绕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等任务,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讲授法治课,带头严格落实中心组学法和重大决策会前专题学法,带头做好年终述职述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局法治建设,积极做好班子成员述职述法工作(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3.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国务院及市政府调整权力事项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港航领域权责清单,确保事项完整、权责清晰。(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机关各业务处室、各管理处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信息公开清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责任部门:办公室)

5.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制定出台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按期办理行政复议、诉讼答复意见,积极履行复议决定、生效裁判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机关各处室、各管理处

    二、不断完善港航法规制度体系

6.积极推动港航领域立法。推动完成《天津港口条例》修订,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报审,做好颁布出台后的宣贯工作,以高质量立法促进和保障港产城融合发展。加强水路运输、内河交通等领域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力度,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内容,提高港航领域立法质量和水平。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机关各业务处室

7.严格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研究制定《天津市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管理办法》,修订《天津市港口经营市场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统筹实施局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集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流程。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机关各业务处室

    三、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8.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修订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操作规程,明晰边界,规范运行,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审批效能。严格落实《天津市港航管理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天津市港航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优化实施人员轮岗机制,强化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深化落实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准入制度,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港航市场环境。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各业务处室、各管理处

9.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表》,做好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审查工作程序,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尽审。定期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推动港航领域大市场建设。(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机关各业务处室

10.加强港区法治营商环境政企共建。联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人民法院)、天津港集团深入推进无讼港区、合规港企建设,定期开展安全大讲堂,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积极做好12345群众热线反馈问题的处理,坚持执法与服务并行,全力打造港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办公室、港监处、安监处、各港区管理处

四、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1.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局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厘清地方海事领域行政机关与执法机构的工作职责,确保职能界面清晰、衔接顺畅、运转高效。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出台年度工作措施,明确重点任务,持续巩固拓展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效果,确保执法工作服务保障港航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海事船舶监管处、各管理处

12.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涉企检查,加强精准执法,制定局《2025年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检查方式、检查标准,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简单事项一次多查。修订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制定文书制作规范、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执法人员着装风纪规定等系列制度,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解读释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机关各业务处室、各管理处

13.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岗位练兵比武,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旁听庭审等活动,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60学时,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打造港航执法铁军形象。(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各管理处

14.加强执法机构交流互动。加强京津冀行政执法一体化建设,严格落实案件移送、执法素质能力共建、案件信息处理通报等制度。定期召开行政执法专题会议,组织各管理处交流行政执法办案经验。加强对区级的指导和培训,联合区级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检查。(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航务监管处、航政管理处

1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研究制定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覆盖,组织评选2025年度行政执法典型差案示范优案。建立行政执法工作月例会制度,定期通报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取得实效。(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机关各业务处室、各管理处

16.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港航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做好新平台的开发完善,会同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等相关单位,不断完善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立标准化行政检查文书,组织做好试运行工作,加强智能化执法终端配备运用,有效提升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以信息化为契机,推动执法标准化再上新水平。(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办公室、机关各业务处室、各管理处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7.推动完成八五普法。推动八五普法圆满收官,及时调整更新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港口、水运企业进行宣讲,开展综合法律法规、港航领域法律法规等学习宣贯,着力培育行业法治文化。(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机关各处室、各管理处

18.持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动态更新港航领域个性学法清单”“个性题库,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组织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开展任前考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专题培训等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机关各处室、各管理处

    19.持续突出普法宣传成效。依托港航法治宣传阵地,开展邀约式服务”“科长话执法等特色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好新兴媒体和信息化手段,持续做好重要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机关各处室、各管理处

六、全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20.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深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优化各部门公职律师配备,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培训和考核评定。强化外部法律顾问和内部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优化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台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案件办理、合法性审核、合同审查、案卷评查、普法宣传、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程度,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法律支撑服务。(责任部门:综合业务处、机关各处室、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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