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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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天津港临港工业港区1号通用码头1C泊位靠泊等级及限定条件的核定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000MB0R62943X/2024-0003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港航许可〔2024〕17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临港滨海港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天津临港滨海港务有限公司1号通用码头1C泊位工程靠泊能力论证的请示》(滨海港务202413)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核定意见如下:

一、20241021日,我局在津组织召开了天津临港滨海港务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天津临港工业港区1号通用码头1C泊位靠泊能力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认为《报告》的内容和深度符合《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及有关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内容全面、论证充分、限定要求合理、结论可信。

二、同意《报告》论证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天津临港工业港区1号通用码头1C泊位工程为建设12万吨级通用泊位,于202310由天津渤海湾港务有限公司完善建设程序组织竣工验收,天津临港工业港区1号通用码头工程1B泊位20167月完成竣工验收,为11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2万吨级设计)。经本次论证及专家评审后,1C泊位在借用部分1B泊位长度及新的限定条件下减载靠泊5万吨级货船

三、天津港临港工业港区1号通用码头1C泊位减载靠泊限定条件如下:

论证船型5万吨级散货船减载至22500载重吨以下、吃水≤10.35借用1B泊位长度为713.5万吨级散货船减载至22500载重吨以下、吃水≤10.35借用1B泊位长度为30米。在满足船舶吃水条件下,5万吨级散货船的船舶受力系船柱个数5个,系泊设计风速≤20.8m/s,法向靠泊速度不超过0.10m/s,靠泊角度≤5°;3.5万吨级散货船的船舶受力系船柱个数4个,系泊设计风速≤20.8m/s,法向靠泊速度不超过0.10m/s,靠泊角度≤5°。

四、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及本意见核的限定条件和《报告》中的其他限制条件进行船舶靠离泊作业,作业前应制定船舶靠离泊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作业安全。

五、你公司应加强对码头前沿、港池等水域水深、地形变化的观测,同时了解航道水深变化情况,并根据通航条件和船舶靠离泊条件的变化,加强生产调度管理,确保码头结构和船舶靠离泊安全。

六、你公司应按照《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报告天津临港滨海港务有限公司1B码头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报告及《天津临港滨海港务有限公司1C码头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报告的相关要求,开展码头设施日常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保障码头设施安全。

七、减载靠泊使用年限至203174日。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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