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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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同意海河干流上游(子北汇流口-二道闸段)设置专用航标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MB0R62943X/2024-0002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港航许可〔2024〕10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北方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天津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海河干流上游(子北汇流口-二道闸段)航道航标工程相关资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在海河干流上游(子北汇流口-二道闸段)设置专用航标,详情如下:

一、设置专用航标类别及参数

标识海河干流上游(子北汇流口-二道闸段)航道界限,需设置侧面标23便于船舶及时发现识别,尽最大可能确保船舶的航行安全具体航标类别及参数按照天津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海河干流上游(子北汇流口-二道闸段)航道航标设计方案执行

二、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助航标志设计方案》做好专用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2022)《内河航标技术规范》(JTS/T181-1-2020)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320-2021)等规范标准落实《助航标志管理维护方案》,确保专用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

)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202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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