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天远海港码头后方堆场专项维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组织实施天远海港码头后方堆场专项维修,以满足港口基础设施安全运行需要。
二、该项目主要维修内容为堆场铺面和排水,堆场面积约3.5万平方米,总费用约547万元。
三、项目施工工期为2个月。
请你单位按照《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9号)《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报审工作,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准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并组织实施,落实质量安全环保等各项目标,在完成交工核验工作后,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专项维修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