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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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天远海港码头后方堆场专项维修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MB0R62943X/2024-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港航发〔2024〕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天远海港码头后方堆场专项维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组织实施天远海港码头后方堆场专项维修,以满足港口基础设施安全运行需要。

二、该项目主要维修内容为堆场铺面和排水,堆场面积约3.5万平方米,总费用约547万元。

三、项目施工工期为2个月。

请你单位按照《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9号)《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报审工作,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准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并组织实施,落实质量安全环保等各项目标,在完成交工核验工作后,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专项维修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

(专项维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doc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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