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天津北方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天津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津湾码头)关于设置津湾码头4座专用航标的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在海河段津湾码头设置专用航标4座,详情如下:
一、设置专用航标类别及参数
津湾码头港池边线附近存在水深不足情况,需设置侧面标4座,主要功能是标识侧面界限,防止船舶误入浅水区和码头停泊水域发生危险。
具体工程内容按照天津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津湾码头)助航标志设计方案(项目编号:SJ-22-04)执行。
二、其他要求
(一)严格按照《航标设计、施工方案》做好专用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2022)《内河航标技术规范》(JTS/T181-1-2020)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应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320-2021)等规范标准落实专用航标养护管理责任,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