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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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30045280XK/2023-0012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港航发〔2023〕3号
主    题 :
交通\港航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机关各处室、各管理处: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第5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信心、担当作为,埋头苦干、奋勇前进。要一以贯之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执法与服务并行”理念,围绕“十项行动”,大力推进港航1+4系统工程,即1个党建引领统全局,4个港航主业上水平,实现港航发展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贡献港航力量。

全年主要目标: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180万标箱,同比增长3.7%;完成水路货物周转量约1517亿吨公里,同比增长2%;水运工程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9亿元,力争完成13.1亿元;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港航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全面强化党建工作政治引领作用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督查、评估、反馈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梳理责任清单,开展专题研究专题调研,强化四责协同机制以实际行动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定期更新《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监督落实工作台账》,坚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全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培训,聚焦节假日开展节前警示教育,聚焦干部提拔、岗位轮换做好履职廉政谈话,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

(二)强化思想建设凝心铸魂。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上下联学,支部研学”常态化学习机制。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班、读书班,开展“青春共话二十大斗志昂扬新征程”主题微党课特色活动切实提高干部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加快推动天津港口史编纂工作。全面提升宣传工作水平和效能,扩大港航宣传“朋友圈”,开展奋进新征程——港航宣传年活动,大力打造港航执法服务新形象

(三)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效修订完善《中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党内规章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加强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规范严肃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全面实施“融入式”党建工作,持续完善党建搭台业务唱戏工作机制,创新开展践行党的二十大融入业务跟到底行动,选树一批具有港航特色叫的响、拿的出基层党建红色品牌。

(四)加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分析干部队伍现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齐配强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注重处级后备力量的培养与储备。统筹制定并实施2023干部培训计划深化干部实践锻炼,组织试行轮岗制度,注重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通过专项检查、案例通报、选优树先等方式,营造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推进港航安全综合监管上水平

(五)夯实港航安全监管基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港航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强化局安委会统筹协调,组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检查计划、培训计划,明确各项任务分工、责任,定期开展工作调度、考核,推动行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管理处常规检查、业务处三管三必须抽查、安委会四不两直巡查的三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及时曝光典型违法行为。

(六)狠抓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治理。坚持不懈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持续巩固三年行动、危化品集中治理、燃气治理等工作成果,固化经验做法,落实常态化治理要求。统筹港口营运、水上交通、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扎实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专项治理。持续严厉打击港口夹带、匿报谎报危险货物违法行为。落实特殊时段、汛期、夏季、冬季等专项安全治理行动强化对航道碍航三无船舶活动重点监管推动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

(七)提高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力推进行业企业“双控”体系建设落实落地定期开展港航领域重大风险辨识,实现重大风险清单式管理,督促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开展行业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编制港航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完善专项预案,优化防汛防潮防风三清一畅保障方案。落实重点时段企业应急值班报备工作,开展企业值班值守情况督查、抽查。加大实战检验,在港口、内河水上交通、水运工程建设等领域各开展1次专项应急演练

(八)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科技兴安,持续优化信息化监管机制,推进对现有港航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整合优化提升;在港口危货储罐企业内全面推广视频监控、紧急关断、气体监测、雷电预警“四个体系”应用,提升港口危货作业风险预警和实时监测能力加大危货储存信息及作业审批、视频监控等功能模块的线上检查和数据分析力度,实现线上与线下监管相辅相成。继续深入开展南疆危货企业互学互帮互看活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考核机制,开展企业安全信用评价考核工作,实现行业内信用共享联合奖惩。持续加强与应急、消防救援、海关、海事等部门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提升监管合力

三、全面推进港航高质量发展上水平

(九)加快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实施,聚焦“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开展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2022年度评估,研究下一步重点举措印发2023年度工作要点,项目化、清单化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统筹用好一流港口专项资金、引航费结余资金,配合推动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补链强链资金、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有效支持天津港世界一流港口建设。积极推进《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中国船级社战略合作协议》实施,助力船级社相关业务落地天津。

(十)推进港口经济做优做强扎实落实“十项行动”,聚焦促进港产城深度融合,配合制定《天津市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方案》《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方案》。推动《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并组织天津港集团等编制港口、航运领域政策实施细则。在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航线网络布局、强化津冀港口协同、推进港口智慧绿色发展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围绕天津港口优势货类和优势业务,推动港口生产由传统物流装卸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实现货物增值和服务增值。配合完成中国(天津)国际航运产业博览会,做好主论坛开幕式等会展活动组织。

(十一)促进航运经济高效发展。推动出台支持航运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优势与各有关区紧密合作,全面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优质航运企业落户天津。持续加强企业服务,完善航运企业帮困解难机制,切实有效解决企业经营实际困难。挖掘企业潜力,抓住水路运输龙头企业实现水路货物周转量同比增长2%。支持邮轮在天津邮轮母港复航,积极推动邮轮海上游工作,吸引更多邮轮运营天津母港航线。

(十二)推进智慧绿色港口建设。及时跟踪天津港集团智慧港口建设规划开展情况,推进天津港集装箱码头大型设备的智能化改造,不断深化港区5G技术、无人驾驶集装箱卡车、ART的规模化应用持续巩固靠港船舶岸电使用全覆盖工作成果定期组织开展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执法检查,实现闭环管理组织港口经营单位落实国四及以下中重型货车禁行相关工作继续配合滨海新区政府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第32项任务整改工作。

(十三)抓好重点水运工程建设及设施维护管理。扎实推进抓项目稳投资专项行动,实施水运建设项目7项,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亿元,力争完成13.1亿元。持续增强港口基础设施能级推动南港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天津港北航道及相关水域疏浚提升工程等水运项目年底前完成,天津港大港港区10万吨级航道提升、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码头工程(二期)开工建设。支持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指导相关区做好北运河碍航桥梁改建等,全力配合相关区政府开展北运河适宜河段旅游通航工作。做好移交的港口非经营性设施接收及管理工作,出台《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填补设施管理的空白,进一步规范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行为。督促维护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港口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确保港口基础设施状况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四、全面推进高质量服务高效能治理上水平

(十四)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组织修订完善港航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操作规程,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效能。推广水路运输许可等7个电子证照的使用。推广普货港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取消水路运输经营企业固定办公场所、主要股东发生变化备案。推动船检工作提质增效,积极推检管分离改革逐步实现商渔深度融合,升级改版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建造检验开工前检验程序,研究编制新能源船舶、自卸砂船、船用产品检验流程,形成特色成套技术。推动京津冀海事船检协同发展,持续做好京津冀船检一体化工作,创新探索京津冀三地内河船员互认模式。

(十五)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巩固港口收费明码标价制度,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的港口收费环境研究制定散杂货货类操作时限作业指标,实现全货类关键环节提效提升港口服务效率。持续推进天津港功能完善,超前服务,主动服务,确保新建南港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建设项目2023年底投入使用。扎实做好天津港保通保畅工作,落实能源、粮食、煤炭等重点物资航道优先、泊位优先、作业优先、疏运优先四优先措施。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咨询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企业反映诉求。

(十六)持续提升行业治理效能对危货企业危货两类人员资质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助力港口平稳发展夯实基础。创新船舶港口服务业备案管理方式,深入调研其他港口备案管理经验,结合天津港船舶港口服务业态情况,建立并完善经营备案相关管理办法。落实水路运输行业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年度核查、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运价备案检查和无船承运运价检查工作,促进航运市场公平竞争。规范船舶检验程序,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采取现场督查、检验抽查、远程视频核查、档案核查等方式不断强化船检监督管理。加大港区源头治超工作力度。完善港口经营、水路运输、内河海事等领域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引导诚信文明经营的良好风气。

(十七)科学精准防疫服务行业发展。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要求,积极应对防疫形势与政策变化,优化调整防控措施。落实港口场站及旅游客船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持续筑牢免疫屏障,推动符合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接种。加强港航领域生产服务保障,优化相关从业人员防控要求,做好人力、物力、运力保障,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上水平

(十八)深入推进港航法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局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继续深化《天津港口条例》等项目立法调研论证,启动《天津港口章程》修改前期工作。加快完善港航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制度建设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深化制度宣贯执行,推进按制度办文办会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实现局履职法制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认真组织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管理、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等常态化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工作,强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团队建设,为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和支撑。

(十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组织制定并落实2023年度执法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协调。深入推进港航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持续强化基层执法队伍、执法体系基础、执法检查基本功三基工程。深入开展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过程标准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执法管理系统化四化建设。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加快推进港航执法慧治协同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港航一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和水平。深入实施执法+普法+服务精准管理、精准服务,探索推进网格化模块化执法监管模式,促进港航执法、服务更加高效。

二十)突出普法宣传教育新成效。深化八五普法中期任务落实,抓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执法普法举措。充分运用说理式执法、警示约谈、轻微违法免罚等方式,实现执法普法效果相统一。组织开展中国航海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专题活动。持续完善港航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窗口示范作用,精准化宣介港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力打造港航法治建设宣传新名片。

(二十一)提高基础管理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修订平时考核细则,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严明考勤纪律,修订请销假管理规定。切实履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不断提升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内控管理,制定局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局资金支出、差旅费和市内公务出行等管理办法。完成局成立以来档案归集整理,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数字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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