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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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天津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30045280XK/2023-0002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港航发〔2023〕1号
主    题 :
交通\港航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市安委会、市交通运输委关于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港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天津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做好推动落实。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港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健全完善港航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升港航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深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巩固三年行动工作成效。系统开展港口、内河水上交通、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狠抓安全生产十五项硬措施落实,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力推动港航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安全工作重视程度,对安全工作做到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依托党组中心组、支部学习等平台,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应急管理、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等理论知识进行深入学习,持续深化行业安全生产十五项硬措施落实落地。

(二)推动安全高质量发展。统筹行业发展和安全有序推进天津港区域安全风险防控任务,一是继续发挥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协调组织各部门严厉打击港口夹带、匿报谎报危险货物违法行为。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疏堵结合,深化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治理,加快推进港口危险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安全、有序恢复,不断畅通港口危险货物运输通道。三是持续推进港区风险防控,强化部门协调,落实对南疆等重点区域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推动区域安全发展。

(三)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局党组定期听取港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对行业安全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推动;局安委办年度组织开展2次港航安全大讲堂,召开4次安全生产研讨交流、事故警示教育、企业主题宣讲等主题活动,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业监管人员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知识考核,统筹推进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持续提升,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防范重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1.对照上级通知要求和相关工作指南,建立港航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确保行业重大风险底数清、状态明、责任实、管得住实施重大风险点一张图管理和动态跟踪监测

2.开展季度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辨识管控行动,对照港航领域14项重大风险内容,督促企业做好全员、全岗位重大安全风险辨识,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泄漏及火灾爆炸风险、内河船舶倾覆风险、水运工程建设作业重大风险等进行重点辨识与管控。

(二)推进行业双控体系建设落实落地

3.充分调研总结天津港集团等重点企业工作成果、典型做法,联合专业机构制定港航企业双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根据不同企业、不同作业类型,建立简明、实用的风险辨识清单、管控措施清单、隐患排查清单。

4.有力推进双控体系落地见效,重点检查企业用体系、用平台、用清单,切实做到识岗位、识措施、识操作,实施全闭环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管控风险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管理能力。

(三)深入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强化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管理

5.提升港口安全管理水平。一是严把行业准入关,对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督促各港口经营企业持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对照各项治理行动内容,落实人员资质、学历基本要求。二是持续加强港口安全监管专业化的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人员配备,加强港口专业领域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天津港集团、第三方专业机构继续开展散杂货码头及钢材装卸作业提升、集装箱堆场规范化管理提升、外来作业队伍人员管理及交通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推动试点建设,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是督促相关码头企业严格落实船岸联合检查、客运(滚)码头安检查危,积极做好船港界面联合管理工作。五是持续加强港口设施保安、航道保护、通航建筑物运行、港口设施维护、动火等特殊危险作业、超载超限源头治理等专业管理工作,督促各码头企业坚决杜绝为非法船舶提供靠泊及装卸服务,联合打击内河和沿海码头非法接卸海砂违法行为。六是持续抓好能源、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物资运输保障工作,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督促港口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好安全底线。

6.强化危险货物作业管理,突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持续巩固三年行动、危化品集中治理等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有针对性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专项治理行动,督促港口危货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规范开展动火等特殊危险作业,持续加大对危货码头、LNG作业、装车站台、储罐区、消防泵房、加热炉、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场地等高危点位的风险辨识防控力度,防范老旧罐区安全问题,督促企业切实提升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涉危事故发生。

7.水上交通领域,一是继续严把航运企业及其船舶运营准入关依职责督促船公司落实安全和消防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通航水域巡视检查力度,针对海河以及运河旅游开发建设的实际,对水上水下活动重点检查,做到全覆盖,开航前、游船运营过程中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加强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三是聚焦人员、船舶、通航水域、运营活动等安全要素,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聚焦水上作业、赛艇帆船休闲活动等开展船舶限速、桥区水域通航秩序维护专项治理;针对桥梁防碰撞设施及通航附属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协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针对暑期航道游泳和私人摩托艇占用航道行为,加大巡航和宣传警示教育力度,联合水上公安持续清理整顿,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四是持续做好对各相关区级部门的行业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督促各相关区级部门加强渡口安全管理。

8.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针对各在建项目,积极做好与委质监支队工作联动,推动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压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加强恶劣气象、复杂地质施工、水上水下作业、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动火作业、交叉作业等安全风险防范,确保施工驻地和作业场地安全。

9.结合重点时段工作要求,开展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汛期、夏季、冬季等专项安全治理行动,强化形势研判,提前制定方案,紧盯重点领域,采取驻点督查、分片包干等方式,开展专项安全治理行动,针对动火等高危作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培训、非法经营、安责险投保、外来作业人员管理等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局安委会3月、8月、11月等重点时段,至少开展3轮专项安全督查工作,落实检查情况通报,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

10.持续巩固三年行动、危化品治理、燃气治理等安全治理工作成果,有针对性开展行业预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固化工作经验做法,落实企业从业人员考核、安责险投保、危货作业治理等各项阶段性要求,加强常态化安全治理。

11.全面管控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持续加强《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学习宣贯。一是严格履行单位内部消防工作责任;依法督促港口(码头)经营人、船舶运输经营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自觉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纠。二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冬春火灾防控、夏季火灾防控等具体工作要求,开展专项行动。三是积极加强与属地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工作联动,针对重点企业开展安全、消防联合检查。

12.继续做好行业燃气安全风险管控。继续排查整治液化烃、LNG码头装卸作业及系统内重点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动态更新港航领域涉及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督促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保障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强化科技兴安,提升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13.建立完善港航信息化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基于天津市港口安全生产巡查审核信息服务系统港口危货企业视频监控平台,及各港口经营企业互联网、物联网平台终端,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应用,实现港航局与各港口经营企业之间网上检查、智能感知生产经营状况、重大风险隐患预警预报、隐患及时处置闭环等功能,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14.充分提高企业端物联网监控处置能力。在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港口储罐企业完善紧急关断、气体检测、雷电预警、视频监控等四个系统建设及应用,强化安全风险感知形势分析研判智能监测预警能力,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2023年一季度完成企业调研,督促企业制定提升方案,后续逐家企业推动落实。

(五)强化应急处置,持续提升行业应急处置能力

15.开展行业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编制港航领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现有港口、水运工程、内河水上交通等专项预案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完善。针对汛期港航领域防潮、防风工作重点,组织对防汛防潮防风三清一畅保障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对防范点位及大雾等恶劣天气下港口、水运工程等领域停产避险标准进行修订,提高方案针对性、适用性。

16.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结合工作需要,计划2023年在港口、内河水上交通、水运工程建设等领域各开展1次专项应急演练,并结合专项任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反恐防范(港口设施保安)、防灾减灾、防汛防潮等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各项预案程序。

17.加强企业应急工作督导。一是落实重点时段企业应急值班报备工作机制,开展企业值班值守情况督查、抽查,对落实不到位企业严格行业通报及行政处罚。二是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应急队伍建设、专职消防队建设、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对照相关法规、标准,持续完善应急准备。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实战检验,采取现场拉动、桌面推演等形式加强演练效果检验,督促企业提升应急实战能力,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18.持续提升行业应急处置能力。推进行业应急队伍建设,依托重点企业、工程建设单位等,建立行业应急队伍清单、应急物资清单,加强对社会化应急队伍统筹利用,完善调度机制,强化与属地应急、消防救援部门联动;对照港航领域牵头的内河水上交通市级预案要求,推进内河水上应急装备配备,依托重点企业,强化应急装备储存、调度及日常维护保养。

三、保障措施

(一)下达任务。组织制定下发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年度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

(二)健全机制。组织修订完善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管理部门行业规范监管相关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安全隐患通报及督办、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送及闭环管理等制度,严格制度落实落地,强化工作考核。

(三)明确责任。组织签订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部门安全生产履责情况跟踪、考核。

(四)全力推动。每季度召开安委会会议,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业消防、反恐防范、防汛防潮、防灾减灾等工作进行总结部署,推动行业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

(五)加强监督。健全完善管理处常规检查、业务处三管三必须抽查、安委会四不两直巡查(成立专班或巡查突击队)的三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四铁”“六必执法,及时曝光典型违法行为。

(六)联合惩戒。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考核机制,开展年度企业安全信用评价考核工作,通报考核结果,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企业经营许可、评先评优、政策支持等相衔接,实现行业内信用共享联合惩戒。


附件: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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