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1年港航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管理处:
现将《2021年港航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1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港航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2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市交委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以“强化党建引领,突出安全发展,坚持服务企业,推进依法行政”为工作主线,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全年主要任务指标: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960万标准箱,集装箱海铁联运增长率达到10%以上。实施水运建设项目9项,计划固定资产投资33.9亿元,同比增长6%。重点做好五个方面二十四项工作:
一、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切实保障重大战略任务顺利落实
1.深入推动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
充分发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平台作用,制定实施《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积极谋划2021年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协调推进各成员部门共同发力,全力实现目标要求;修改完善航运核心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实现我市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进展评估工作常态化;对标国内外先进航运中心建设情况,分析问题、查找差距,开展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工作方案编制工作,为未来3到5年航运核心区建设提供依据和遵循。
2.积极承接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贸试验区建设、“一带一路”等重大政策落实
继续打造北方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吸引一批货源稳定的国际海运航线,构建面向全球、便捷高效的集装箱运输网络。加强津冀港口群顶层设计,发挥好天津港作为京津冀出海口的龙头作用,有序推进津冀港口分工协作、错位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以环渤海内支线运输为纽带,吸引京津冀地区的集装箱货源从天津港转口运输。加强天津港雄安服务中心建设,持续完善“一中心三节点”的服务保障体系,打造雄安新区的便捷出海口。
3.持续推进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
组织天津港集团编制“十四五”期间智慧港口建设工作方案,出台实施《天津港绿色港口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天津港集装箱码头大型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扩大RTG自动化作业范围。继续推进无人电动集卡规模化应用,开展无人电动集卡与TOS系统、自动化作业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对接,全面实现无人电动集卡在集装箱公司北区开展作业;严格实施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控,发挥排放控制区协调小组作用,组织推进港口岸电设备建设,新建码头泊位(液散泊位除外)同步配套建设岸电,确保港作船舶100%使用低硫燃油,大型港口作业机械100%实现电力驱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具备受电设备的来津靠港船舶岸电使用全覆盖;深化我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链条“闭环”联合监管机制,牵头组织联合检查,定期通报情况,确保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依法合规处置。
二、顶层设计、扎实推动,全面助力天津港口转型升级
4.积极谋划“十四五”规划
继续推进《天津港总体规划》、《天津市港口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天津市内河航道规划》,围绕《交通强国天津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做好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谋划;编制完成《北运河通水通航实施方案》,积极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协调推动大运河天津段分时分段旅游通航。积极开展津雄水运新通道前期研究工作,推进河海联运发展,助力雄安新区建设。
5.推进市区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按照改革方案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划分原则,明确港航领域内河航道与港口、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船舶检检、应急处置与搜救、绿色发展等事项的市区两级责任分工,实现权、责、利相统一。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协同合作,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动态调整,逐步实现依法规范、职责清晰、有序衔接、运转高效的市区两级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
6.着力抓好在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推进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等5个项目年底前完成主体施工。推动国家重大民生、能源战略工程建设,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码头工程)2021年上半年开工;启动东疆港区智能化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前期论证研究工作,为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再添新动能;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科学安排施工计划,规范市场建设行为;确保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引擎作用。
7.加强行业基础建设
补齐内河港航管理短板。针对内河航道技术标准不统一、基础资料缺乏和管理力度不足等问题,在制度建设、责任分工、行业监管等方面推出实质性举措;补齐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短板。在基础数据普查基础上,加强日常检测和必要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设施状况处于良好状态;加大对区级海事管理机构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指导监督频次,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区级海事管理机构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落实检验职责,提升履职能力。加强船员培训机构管理。开展对我市内河船舶船员培训机构的审查工作,加强对内河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培训机构资质符合要求。
8.加快港航管理智能化建设
推进水运工程建设信用监管系统应用,增加系统适用性和实效性,完善评价考核标准,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加快推动5G、物联网等前沿技术与港航管理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港口安全生产巡查审核信息服务系统应用,规范落实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审批、港口危险货物存储信息动态管理等工作,提高港口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效能。建设干部人事信息化系统。全面推动机关办公信息化、无纸化建设。
三、全面协调、规范管理,积极推进航运事业优质高效发展
9.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快完善我局法规制度体系。按照立法项目要求,加大立法调研力度,提高法规规章草案的立法质量,修订《天津港口条例》起草《天津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以及《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办法》等局内规章。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动态调整“两库一清单”(检查企业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代替日常一般检查;结合“典型差案”和优秀案例评选工作,不定期组织案卷评查、执法行为核查,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有力推进普法工作。完善普法考核评估机制,改进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推进港航领域普法工作的精准化、专业化。充分发挥律师支援作用。聘请法律顾问,要求定期来局答疑指导,举行法律专业知识讲座;全面落实公职律师制度,组建我局公职律师小组,为执法疑难问题研讨、案卷评查、法治政府建设自评自查等工作提供法律帮助。
10.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按照国务院、天津市“放管服”改革部署,贯彻落实“五减四办”要求,履行承诺制度,动态抓好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的更新修订,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效能,全面推行港口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许可无人审批、智能审批,助力企业发展。营造公平营商环境。推进信用评价监管运用,落实港航领域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加强对相关企业的信用监管,动态更新港航领域“红黑名单”并及时进行公示,与其他部门相互配合开展联合奖惩工作,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效能,培育企业规则意识,进一步规范从业单位行为,避免非法竞争、恶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持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双万双服”要求,与企业建立联络服务机制,定期走访企业,了解困难和需求,制订帮扶措施,解决企业难题;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履行“非禁即入”要求,剔除政策执行上的附加条件,实施进口电商货物港航“畅行工程”,督促天津港应用港航区块链电子放货平台,吸引更多更优企业落户天津,为“五个美丽”天津建设作出贡献。加强窗口工作管理。高度认识窗口工作的特殊要求,首席代表要加强监督管理,定期进驻窗口共同工作,随时对窗口工作进行抽查检查;按照《天津市港航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窗口工作人员遵守办公秩序,展现港航领域良好政府形象。
11.持续推动港口降费提效治乱出清专项行动
加大提货单无纸化推广应用,全面实现天津港口岸集装箱进口提货单电子化。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做到清单与实际相符、清单外无收费。推动提升港口企业服务效能。对标先进口岸,提升港口企业客户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形象,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相关企业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港口经营秩序,规范行业发展,为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奠定坚实基础。
12.深化船舶检验机构改革
申请船舶检验机构B类资质认证,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机构资质审核,确保船舶检验体系运行顺畅,实现船舶检验管理规范化。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准确把握质量管理体系的作用定位,提高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覆盖性,严格日常管理、监控检查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客船等重点船舶的检验管理。研究制定客船检验流程控制节点和要求,提升客船检验质量。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注重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在目前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并行阶段,协调制度与体系要求的一致性;加强服务采购管理,加强服务外包事项的制度建设和监督,保障外包服务质量。推动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市区两级业务核定,做好下移业务的指导过渡工作,指导各区全面规范开展渔船检验工作。加强各区渔业船舶检验队伍建设,确保渔船验船师资格适任。
四、坚守底线、防范风险,确保港航领域安全稳定
1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转化为推动港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动实践。要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高度坚持不懈把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立足“两个大局”,从战略全局谋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坚持“两个至上”,以对人民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履职尽责。要统筹“两件大事”,更加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这条底线,以提升企业安全水平促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要强化“两个根本”,提高风险防抗、监测预警等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14.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艰巨性,压实“四方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因时因势调整完善港航领域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工作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研判,做好外防输入各项工作。落实水路口岸“货开客关”政策,做好港航领域登临国际航行船舶个人防护、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开展船员换班。严格落实冷链物流渠道“人物同防”措施。坚决打好外防输入“阻击战”和“持久战”。做好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加强行业监管,督促冷链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分区分级防控要求,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和客运场站等消毒通风、人员防护、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等措施。
15.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时刻以汇洋公司重大安全隐患为警、为戒,持续继续开展新一轮港口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挖细查监管中存在的不足,持续加强理论和业务培训,继续督促港航企业对照最严格的行业标准开展隐患自查,加强重大风险辨识管控,坚决杜绝重大隐患形成,严格按照“四铁”“六必”要求开展行业执法。严厉打击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伪瞒报行为,制定长效机制,形成有力震慑。
16.全力保障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结合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任务,认真做好建党一百周年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超前谋划,紧盯港口经营、水路运输、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采取驻点督查、分片包干等方式,加强现场安全监管, 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健全风险管控评估机制,加强重大风险监督管理,做好应急预案及演练工作。抓实抓细建党一百周年期间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结合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全国两会、春节、汛期、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17.全力推动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落地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进一步细化行业安全监管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年度任务清单,扎实推进安全宣贯教育、专业执法队伍建设、行业资质准入、“双控”体系建设、重大风险辨识和隐患清单式闭环管理等工作,切实将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进一步夯实行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18.提高港口应急处置能力
结合天津市、市交通运输委、滨海新区相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推进我局港口应急预案修订,组织开展港口事故应急演练。督促指导港口经营人完善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值守。建立港口重点应急物流企业名单和应急物流保障方案。做好重大活动、重点时段、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预警防范、应急响应、处置措施。
19.严把航运企业及其船舶运营准入关
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强化水路运输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国内、国际水路运输业年度核查和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双随机”抽查,严厉打击水路运输无资质经营、非法经营、挂靠经营等违规行为,对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撤销企业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对于违规经营的企业,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对水路运输执法机构的督查和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20.加强海事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涉水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开展教育警示及专业技能培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确保我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按照《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天津市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对天津市内河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进行科学评估。通过科学规划、客观评估,开展《天津市内河水上搜救应急规划》、《天津市内河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逐步构建我市内河水上应急搜救新格局。
五、从严从实、管党治党,不断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21.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重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考核,年中进行中期推动,年末进行述职考核,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好、落实好。
22.加强党对港航工作的全面指导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四史”教育,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努力争创文明机关先进单位。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党建责任制,签署《党建工作责任书》。组织实施“提素质、强能力”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和党员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研,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总结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双考核”工作经验。严格入党标准和程序,落实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制度,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
23.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机关纪委建设,落实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治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治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吃喝宴请、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利用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察干部、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和标准。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以案示纪示警、以案促教促改。
24.加强队伍建设和机关建设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机关和管理处中坚骨干力量建设,全面提高干部“七种能力”和专业化能力,持续加强港航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加强干部业务培训,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研究制定干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做好督察督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机关综合管理水平,推进办公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和改进群团、统战、信访、综治、扫黑除恶等工作,做好机关后勤工作。
25.着力提升港航工作软实力
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围绕港航工作丰富宣传手段,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全面提升宣传水平。注重宣传引导,推动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掌握话语权,提高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