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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更新时间:2023-12-12 13:51:37

《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背景情况

为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进一步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转型发展,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精神对《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调整网约车车辆准入标准。将第十条(三)修改为:“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新能源汽车,符合国家和本市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

二是增加信息安全相关内容。将第十七条(十三)修改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三、对网约车经营者的影响

《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自202441日起施行。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本市最新的网约车车辆条件要求。施行之日前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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