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为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进一步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转型发展,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精神,对《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调整了网约车车辆准入标准。将第十条(三)修改为:“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新能源汽车,符合国家和本市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
二是增加了信息安全相关内容。将第十七条(十三)修改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三、对网约车经营者的影响
《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本市最新的网约车车辆条件要求。施行之日前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