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南疆6#泊位(含5#泊位第四段)码头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5-08-14 17:29: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南疆6#泊位(含5#泊位第四段)码头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津港航许可〔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自筹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天津港南疆港区6#码头泊位

2.2招标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天津港南疆港区干散货码头区,将现有6#泊位由1个5万吨级散货泊位改造升级为1个20万吨级通用泊位,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814万吨,使用391.6米泊位长度对应的港口岸线,其中利用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南5#泊位岸线57.1米。

2.3计划施工工期:2025年9月30日至2027年630日,共计638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包括设备监造)、交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1、本项目监理划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2、监理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要求

3.1 监理标段资质要求: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监理标段业绩要求:投标人承监过至少1项水工结构设计或靠泊等级为1万吨级及以上的码头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性文件的原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里),且应体现出码头吨位等级。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工程监理实践年限证明,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注册执业单位或聘用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3  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各投标人就上述标段中的1 个监理标段投标。

3.5  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1 个监理标段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7  其他:3.7.1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或严重违约等的投标人投标;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7.2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1、驻现场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1名,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2、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专职设立),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和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并出具本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注:(1)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不得兼任。(2)本条涉及到的所有人员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工程监理实践经验年限证明及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

3.7.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进行注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15日至2025年0821日,各投标单位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天津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tjggzy.cn:8052)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不采用) 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不采用)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050930分,投标文件递交包括线上递交和现场递交。

5.1.1 投标单位登录“天津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tjggzy.cn:8052)”进行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天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关于新版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024-10-31)/操作手册。

5.1.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因系统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地

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1号二楼第五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和《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

7.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24

电话和传真:022-25709820   邮政编码:30045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南疆路3519号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

邮政编码:300457                      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张学忠                         联系人:唐佳兴      杨涛             

电话:022-25703997                   电话:022-25706017  022-25700130

传真:/                               传真:022-2570882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51009413@qq.com    

开户行:/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港支行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955885030200329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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