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理调控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普通车增量指标,可以用于普通车、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节能车增量指标,可以用于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
指标的类型不会因登记车辆而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