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我市交通运输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引导和激励行业内各单位积极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活动,根据《关于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推广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津交发〔2019〕15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交通运输新技术推广清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内容
符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交通强国建设需求,已形成科技成果且技术成熟度高、应用前景广,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显著促进作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方法。
二、申报范围
符合“通知”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具备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程序
请申报单位将填写完整的申报书打印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订成册),于2021年1月29号前报至市交通运输委建设管理处,电子版也请一并报送,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附件:天津市交通运输新技术推广清单项目申报书
2021年1月7日
(联系人:封华,022-24539254,sjwkjxxc@126.com,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9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