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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交通运输新技术推广清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1-15 16:21:04

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我市交通运输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引导和激励行业内各单位积极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活动,根据《关于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推广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津交发〔201915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交通运输新技术推广清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内容

符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交通强国建设需求,已形成科技成果且技术成熟度高、应用前景广,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显著促进作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方法。

二、申报范围

符合“通知”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具备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程序

    请申报单位将填写完整的申报书打印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订成册),于2021年1月29号前报至市交通运输委建设管理处,电子版也请一并报送,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附件:天津市交通运输新技术推广清单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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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封华,022-24539254,sjwkjxxc@126.com,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9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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