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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25 10:5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交通强国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20年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布信息2275条,通过交通运输部子站公布信息485条,通过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信息290条,通过信用交通平台公布信息29107条, 通过政务微博公布信息238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布信息1887条。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交通工作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等方面的信息,如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招投标信息、人大政协提案等领域信息,在委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交通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了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预决算公开延伸到二级预算单位,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5件;招投标信息309件;建议提案53件。

2. 深入推进我委权责清单的修订和公布。根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情况,组织委机关、两局一总队对我委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审核、修订,在市政务网站统一公布了我委213项、市港航局240项、市道路运输局35项共计488项权责清单。及时做好清单审核期间相关职权的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国际海运条例》等36部法规规章涉及的行政管理职责进行梳理研究,形成了具体调整意见,报送市委编办进行审核,拟纳入20218月对外公布的权责清单中。

3.加强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执法信息归集,通过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全年归集行政处罚信息1.7万余条,行政检查信息2.55万余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结果公示制度。本年度,全委共计开展随机抽查954次,检查企业954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委网站进行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全部通过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同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共计抽查案卷170余份。

4.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坚持开门办宣传,主动对接各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推动外宣工作,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委属单位、行业有关单位宣传工作组织领导架构和高效顺畅的沟通联络机制,执行新闻宣传工作月通报制度,大宣传工作格局初步形成。组织信用交通宣传月、2020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美团和市政学校共建并捐赠给学校三块篮球场活动、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开通活动等。2020年,中央和天津各主流媒体发布我行业报道1100余篇,20余次登上央视新闻节目,4次登上新闻联播且播出时长超过1分钟;我委官方微博、微信发布行业消息涵盖了天津市交通要闻、交通路况、时事热点、各类交通运输信息和正能量传播等方面内容。目前微博关注量301169人、微信关注量14701人,较上年度上升21%73%

5.加强教育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逐条对照修订前后的对比,把学习条款和领悟精神实质结合起来,学深学透,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效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公开数量有提升,公开质量有优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6.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坚持实行公仆接待日制度,积极做好政民零距离、便民服务专线(88908890)、北方网、人民网等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充分利用这些平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认真对待每一个留言,不敷衍、不推诿、不畏难,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出行难题。2020年,我委组织参加新闻发布会14次,参加直播间、问政等各类访谈节目6次,各单位累计受理便民服务专线(88908890139914件,政民零距离工单量有效办件1807件,我对书记说心里话有效办理110件、公仆热线接待74件、12328微信平台工单量510件。

7.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入驻今日头条、抖音等客户端,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保障时效的及时性,使群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信息,从而提高交通行政政务服务功能,收到良好社会效果。2020年发布抖音短视频40条,总播放量超过1100万次。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62件,当面申请2件,网络申请44件,信函申请1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公交、出租、公路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截至2020年底办结65件,在办结申请答复中,属于予以公开的19件,占29.23%;部分公开的3件,占4.62%;不予公开的3件,占4.62%;无法提供的32件,占49.23%;不予处理2件,占3.08%

(三)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我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进行了主动公开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并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是专人负责管理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每日登陆系统进行维护、更新我委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

三是根据《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津交发〔20199号),对于已废止、失效等的政策性文件,我委及时公开有关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四)完善平台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国办、交通运输部以及我市关于政府网站建设工作部署,本着“精心设计、突出亮点”的理念,完成“交委门户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并已纳入天津市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门户平台包含政务公开、新闻动态、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提高了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效率。
二是持续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建成并运行天津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公路建设、水路运输、机动车维修及安全生产领域从业主体的线上评价;全面归集行业内双公示信息77911条,并实现7个工作日在“天津信用交通”网站公示;推动信用联合奖惩,实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小客车摇号、超限超载黑名单等行业内外联合奖惩,共形成联合奖惩案例4762条;夯实诚信文化,建成“天津信用交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客观、公正的交通行业信用信息查询及异议投诉渠道,发挥“公示即监管”的作用。
三是加强数据资源的汇聚与共享。作为行业唯一的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已接入9大行业、392类数据资源,总量超2000亿条,每日更新数据3.6亿条;构建高效的数据交换共享体系,更新完成《天津市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20版)》,发布《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及开放管理办法》等3本管理办法及6本技术规范;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信用监管、共享单车治理、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

(五)监督保障。

1.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1)上级行政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

投诉电话:83605515

传真号码:83099933

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

邮政编码:300045

电子邮箱:gongkaiban@tj.gov.cn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投诉电话:83605515

传真号码:83099933

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

邮政编码:300045

电子邮箱:gongkaiban@tj.gov.cn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个大项

(含54个子项)

大项+2

(子项+6

     1086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5个大项

(含90个子项)

大项+0

(子项+2

36653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17

10193

1801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623.6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

5

 0

 0

 0

 0

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3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1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1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60

5

 0

 0

 0

 0

 6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0

0

0

8

0

0

0

1

1

2

0

0

0

2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距离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存在差距,比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加强;政策解读的准确性和内容的丰富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2021年,我委将围绕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围绕稳定社会预期,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拓展解读形式,以公众参与促公开,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依申请公开及群众关心的问题,持续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引导各部门认真落实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