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总工会关于
开展“2021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
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区总工会,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党委,交通运输行业各相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交政研函〔2021〕355号)中相关要求,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凝聚向上向善的交通正能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现就做好推选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关心关爱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选宣传一批贡献大、口碑好、事迹感人、精神崇高、典型示范性强的先进人物,讲好交通故事,传播交通好声音,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进一步激励广大交通运输工作者,投身加快交通强国建设生动实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天津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交通运输委、市总工会分管领导为组长,市交通运输委研究室(宣传处)、市总工会劳动关系部、市交通运输委工会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组织机构,负责统一协调组织本市推选宣传活动。市交通运输委、市总工会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感动交通年度人物的组织推荐、审核、上报等工作。
三、推选标准和范围
(一)推选标准
参选的个人(集体)的先进事迹原则上应发生在2021年,或在2021年得到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在行业内外产生良好影响,工作中尤其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方面发挥了表率作用,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品格高尚。推选的个人(集体)应大力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具有高度责任意识、强烈进取精神、严谨工作作风、高尚职业操守和精湛专业技能,对本职工作始终坚守、孜孜不倦,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坚决履行使命任务,全力以赴投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
二是事迹突出。推选的个人(集体)应当勇于担当作为,始终坚持实践实干实效,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恪尽职守、忘我工作,平常时刻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推动天津交通运输改革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是示范性强。推选的个人(集体)应来自群众、影响群众,受到群众广泛赞誉,对群众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人物事迹应能够充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涵,具有强大的道德感染力和精神感召力,能够感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投身人民满意交通建设。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推选范围
推选活动面向市交通运输行业基层干部职工,个人或集体均可以参加,推荐集体以团队、班组为主,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三)推选方式
推选活动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委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党委、行业各相关单位、分别按条件推荐本行业、区域、单位的候选人物或集体材料,获取所属区总工会或单位、行业工会同意后,统一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委研究室(宣传处)1008室。活动组委会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情况,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发掘培树、审核讨论、择优推荐。
四、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月,本次活动按照以下阶段进行。
(一)推荐候选人物
即日起至10月22日,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宣传发动、广泛遴选,按照有关标准确定候选人或集体,征求纪检部门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候选人或集体确定后,填写“2021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推荐单位和所在区总工会或单位、行业工会公章,与纪检部门审核意见一并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委研究室(宣传处)1008室,相关文字材料、工作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视频材料。原则上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委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党委、行业各相关单位只推荐一名候选人或1个候选集体。
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15日,经活动组委会审核后确定名单并上报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交通运输行业“最美”系列推选活动评选出的前10名直接进入候选名单,本次推荐活动中各单位不必纳入。
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事迹材料:篇幅在1500字左右,并有描述性题目。
2.照片:推荐人物正脸照1张和工作照片2—3张,采用jpg或tif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800万像素(3264×2448),以横幅为主(其中一张图片比例为4:3),图片均需提供文字说明。
3.视频材料:每名推荐候选人提供10分钟左右视频材料,能够良好地反映候选人物所在工作岗位、生活环境、感人事迹,要求画面清晰、稳定(不可出现任何形式的角标、字幕),视觉效果良好,内涵丰富。视频格式需采用标准视频格式(MPEG/AVI/MP4/MOV),视频比例为16:9,分辨率为全高清(1920×1080)。
(二)推选年度人物
2021年12月23日至31日,交通运输部组织行业内外专家从推荐人选中,推选出“2021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候选人。2022年1月1日至10日,通过新华网、新华社客户端、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工人日报》、中工网、《中国交通报》及其新媒体平台、中国交通新闻网等中央和行业媒体,集中宣传“2021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组织网络投票,并经专家评议,推选出“2021年感动交通十大年度人物”候选人。届时市交通运输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要做好及时转发,各单位、各部门要发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投票。
(三)发布和学习宣传年度人物
2022年1月底,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将发布“2021年感动交通十大年度人物”“2021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2021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选宣传活动最佳组织贡献单位”等名单,结果公布后,在全行业组织广泛学习宣传“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先进事迹。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做好本市宣传学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年度交通感动人物”推选宣传活动是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措施。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行业、区域、单位“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选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先进典型,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三)坚持工作原则。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推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感人事迹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
(四)注重改进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推选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六、联系方式
市交通运输委研究室(宣传处):张英喆、李翔;
电话:24539355;
邮箱:sjtyswyjs@tj.gov.cn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1008室
附件:1.“2021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荐表(个人)
2.“2021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荐表(集体)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天津市总工会
2021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荐表(个人)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
参加工作时间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电话 | 电子邮箱 | ||||||||
单位联系人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曾获奖励 | ||||||||||
主要事迹 (可附页) | ||||||||||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 意 见 |
盖章(行政或企业)
盖章(工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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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1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荐表(集体)
团队名称 | |||
单 位 | |||
负 责 人 | 联系方式 | ||
团队成员基本信息 | |||
姓 名 | 性 别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单位联系人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曾获奖励 | |||
主要事迹 | |||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 意 见 |
盖章(行政或企业)
盖章(工会)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