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张强同志兼职的批复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党委: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张强同志在社会团体兼职的请示》(设计院党报〔2020〕5号)收悉。经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0年11月2日第58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
张强同志作为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桥梁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请严格履行《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的通知》(津党组通〔2016〕53号)规定:兼职任期届满不得超过2届,所兼任职务未实行任期制的,兼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年,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同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履行有关兼职程序,按有关章程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委备案。兼职期间不得在所在社会团体领取任何报酬。
2020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