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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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中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张强同志兼职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30045280XK/2020-0420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交党发〔2020〕10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中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张强同志兼职的批复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党委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张强同志在社会团体兼职的请示》(设计院党报20205号)收悉。经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0112日第58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

张强同志作为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桥梁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请严格履行《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的通知》(津党组通〔201653号)规定:兼职任期届满不得超过2届,所兼任职务未实行任期制的,兼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年,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3。同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履行有关兼职程序,按有关章程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委备案。兼职期间不得在所在社会团体领取任何报酬。

                           20201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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