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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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0R62943X/2024-000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港航发〔2024〕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水运工程各有关从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我市关于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强水运建设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按照2023年工作计划安排,市港航局联合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并邀请行业专家成立综合督查组,于2023125日至12集中开展了本年度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综合督查活动。

本次督查范围共11个在建项目,涉及码头项目4个,分别为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码头工程(二期)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集装箱码头港池疏浚工程天津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天津恒阳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等级提升工程堆场项目5个,分别为天津港临港工业区1号通用泊位1C堆场工程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西侧集装箱堆场工程、天津港汇盛码头南侧集装箱堆场工程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港强堆场改造工程天津南港工业区新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航道项目1天津港北航道及相关水域疏浚提升工程;仓储项目1,为天津恒阳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公共液体石化仓储项目。督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问询、查阅资料、随机检测等方式进行,并形成督查记录。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总体情况

按照督查工作安排,对11个水运建设项目涉及的9家建设单位、4家设计单位6家施工单位和4家监理单位开展了查工作。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分包管理、农民工用工管理及工资发放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管理以及项目管理系统数据录入使用等情况。

本次综合督查抽查资料407份,形成检查记录52份,发现问题3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经复查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其中:

建设市场方面共抽查市场管理资料55份,涉及检查点位20个,共形成11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工程质量方面共抽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120份,共形成15份检查记录,发现质量管理问题13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目前均已整改到位。随机抽检钢筋、砂、碎石等各类原材料9组,留置试块6组,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安全方面共抽查安全保障资料122份,共形成17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本年度累计开展工程质量执法检查242次,形成执法检查记录242份,出动执法人员484人次,抽检钢筋、水泥等原材料70组,抽检构件混凝土强度、桩基高应变等实体质量76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1份,责令改正并督促整改闭合点位86,警示约谈参建单位10家次。

本年度累计开展工程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共108次,形成执法记录108份,出动执法人员216人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发现安全问题23处,均已整改完成。

二、水运建设市场总体评价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各单位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履约守信意识进一步强,质量安全整体处于受控状态。各单位以建设品质工程和创建平安工地为契机,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分包管理、农民工工资及用工管理等工作升,工地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行业规范程度不断优化

)基建程序齐全完备

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立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审批等前期手续齐全,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完备设计变更规范合理,依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组织施工建设。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法治宣贯、事中事后监管各单位依法合规意识逐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招投标行为合法合规

各项目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招标投标程序合规,招投标文件等编制基本规范,招标过程进行备案。督查过程未发现规避招标的现象,未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及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问题。未发现从业单位不按规定履约情况。

)质量安全整体可控

从本次综合督查和年度执法检查结果看,各项目参建单位建立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施工过程隐患排查执行情况较好;砂石、钢筋、水泥等原材料质量情况良好;混凝土强度、结构厚度、压实度、平整度、预制构件尺寸等指标满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分包管理趋向规范

各项目单位能履行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履约行为。加强施工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建立分包台账,确保分包合同签订符合要求。督查中抽查了部分分包企业资质均符合规定要求,未发现违规分包、肢解分包等现象。

)农民工工资管理较为有序

各项目单位能够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名制管理、总包单位代发制度等全链条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了农民工工资管理台账,通过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银行三方监管的模式,及时拨付农民工工资,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未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

)文明施工落实情况较好

2023年我市重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均已列入保障性工程清单,各项目单位建立了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制定了扬尘管控措施,扬尘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到位,并与主管部门联网。通过现场查看,各参建单位施工标识牌齐全并摆设明显,施工机械环保标识完整能够及时响应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认真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七)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统计及时

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水运建设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统计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统计调查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水运及交通运输支持系统建设项目统计系统、天津市重大项目智慧项目管理平台以及天津市交通运输统计分析检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工作管理和数据质量不断提升,有效掌握水运项目建设动态情况。

三、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

(一)建设单位统筹协调能力不强

部分建设单位未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组织协调作用,在统筹质量、安全与进度方面有所欠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不能全面到位。如天津南港工业区新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设计变更不及时,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出现赶工期、抢工期的现象;天津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建设单位未对施工单位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检查;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集装箱码头港池疏浚工程建设单位对个别分包申请审核不及时。

)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项目存在施工记录不及时、现场资料不完善、混凝土养护不到位等质量管理问题,施工单位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如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港强堆场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缺少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码头工程(二期)监理日志记录中缺少原材料进场验收相关记录天津南港工业区新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冬施部分混凝土大板未按冬施方案采取保温措施;天津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监理单位未根据设计变更及时更新调整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部分项目安全生产意识较弱,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不到位、原材料堆放不合理、临时用电不规范等现象,安全管理能力有待加强。如天津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水上施工作业平台及趸船临边临水防护不到位;天津恒阳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公共液体石化仓储项目临时用电电缆裸露未做防护;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港强堆场改造工程缺少对已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复查验证;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西侧集装箱堆场工程脚手架作业铺设不达标;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集装箱码头港池疏浚工程监理人员未按规定的安全检查频次开展安全检查。

(四)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

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相关要求,出现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现象。如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码头工程(二期)和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西侧集装箱堆场工程农民工专用账户开设较晚,存在农民工工资未使用专用账户发放的情况;天津恒阳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等级提升工程、天津恒阳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公共液体石化仓储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

文明施工措施有待提升

部分项目文明施工措施有待提升,存在渣土运输外漏及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如天津恒阳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公共液体石化仓储项目施工现场未落实降尘措施,遗留在路面的施工渣土未及时清理;天津港临港工业区1号通用泊位1C堆场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未及时同监管平台联网。

(六)督察处罚情况

    市港航局及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本次督查发现问题的项目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成。2023年,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共依法进行行政处罚1起,为天津北方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天津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三期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情况下,开展船舶采购招标活动,违反了《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已调查取证完毕,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下一步,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将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四、有关要求

(一)针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及时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控长效机制,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各项目参建单位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为加强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禁肢解发包、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保证项目管理人员履约到位;加强农民工用工及工资发放管理,严格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持续强化施工扬尘治理管控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各项目单位要牢固树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理念,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加强施工质量过程管控,特别是原材料、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关键指标质量控制,深化施工方案编制,完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全面推进水运项目品质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各项目单位应继续按照交通运输部部署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和其他相关部署要求,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为中心,不断提高项目标准化管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临水临边防护的管理,做好隐患排查及复查闭合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狠抓动火作业点,用电作业点,易燃品存放点,人员密集区域等重点位的日常管理,确保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清零。

                           2024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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