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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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港口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30045280XK/2021-0001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港航发〔2020〕20号
主    题 :
交通\港航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印发《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对港口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

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局各有关处室、各港区管理处、各港口经营企业:

为深刻汲取天津港“8.12”重大事故和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重大隐患事件教训,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港口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切实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效能,市港航局结合港口行业监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市港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港口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现予以印发。

请各部门、各企业对照意见认真执行,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任务,统筹推进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20201123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港口

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

为深刻汲取天津港“8.12”重大事故和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重大隐患事件教训,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港口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杜绝监管盲区,切实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效能,现就进一步加强港口行业安全监管及行业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各部门、各港口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意见要求的宣贯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高、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仍有差距等突出问题,着力把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

    (二)深刻汲取天津港“8.12”重大事故和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重大隐患教训。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汲取“8.12”事故和汇洋储运公司重大隐患事件教训,认真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意见,全面对标整改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举一反三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闭环,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提高行业本质安全水平。针对汇洋储运公司重大隐患事件教训,各企业要全面加强动火等特殊危险作业管控和外包施工作业管理,重点做好危险货物港口装卸、储存等作业环节风险管控,严格按照法规标准修订管理制度、完善操作规程,加强对重点设备实施维护保养,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二、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各港区管理处要充分汲取汇洋公司重大隐患教训,严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持续改进行业安全执法检查方式,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自觉提高安全管理,规范各项港口生产作业行为,具体工作意见如下:

    (一)全面加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督促。根据《安全生产法》《港口法》《消防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港口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天津市关于港口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规章、意见,市港航局依职责对港口经营企业的港口经营行为进行行业安全监管,依法对港口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消防主体责任。为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杜绝监管盲区,各港区管理处在日常监管中,要对辖区监管范围内港口经营企业的港口经营行为开展隐患排查,对行业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隐患问题依法处理,对行业职责外的其他隐患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注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的检查。各港区管理处要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对照《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加强对企业各项规章执行落实情况抽查、检查,加强对应急预案实际操作能力现场检验,对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立案处理,并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三)注重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检查。各港区管理处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企业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责任制考核、港口作业人员管理等安全管理能力检查,对企业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进行随机测试,坚持现场和资料检查并重,通过日常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深挖企业在自身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压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督促各企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完善专业管理人员配备,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

    (四)全天候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各港区管理处在开展计划性常规检查基础上,要有针对性安排执法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对节假日、夜间等非工作时段及特殊敏感时期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暗访抽查;同时,局法制部门要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实践,确保自2021年开始进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常态。通过上述方式进一步了解掌握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立案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杜绝侥幸心理,时刻保持安全规范作业。

    (五)采用“互联网”“物联网”加强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各港区管理处要加强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一是要依托天津市港口安全生产巡查审核信息服务系统等信息平台,加强对港口危货作业情况现场抽查,对企业资质证照有效性、储存货类是否超出许可范围等信息进行实时检查;同时,局港监处要牵头组织对法规标准、建设世界一流港口意见及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任务中关于港口企业加强互联网”“物联网安全技术应用的相关要求进行梳理,制定企业落实指南,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技防措施落实。二是在执法检查中要采取对企业视频及监控回看、调阅等形式,加强对特殊危险作业、危化品装卸储存等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抽查,及时发现隐患问题线索,严格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溯。三是要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应用,根据监管权责清单,逐项落实监管职责,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早预警防范。

    (六)以严厉处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港区管理处要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对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第一时间进行立案调查,综合考虑情节严重程度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实施顶格处罚,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非法经营的一律法办、带生产的一律叫停、该处罚的一律处罚、该整顿的一律整顿、该停产取缔的一律停产取缔。针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在进行经济处罚、整改、停业整顿等措施的同时,要充分运用信用体系、黑名单、行业通报等手段,纳入联合惩戒,切实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倒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安全执法检查能力

    (一)持续提高行业安全执法检查能力。局各相关处室要组织统筹推进安全执法能力提升工作,加强专业化安全执法人员配备,完善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通过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讲堂专家授课、交通运输部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以及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等形式,加强对行业执法人员专项教育,保证执法人员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为期不少于2周的复训,要不断探索研究执法人员晋升激励机制,鼓励执法人员取得安全工程师等资格证书,不断提升专业知识能力。同时,要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企业驻场实践,加强理论知识与现场监管相结合,全面提高港口行业安全执法能力。

    (二)大力推行“执法+专家”行业监管模式。要继续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辅助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执法+专家形式的行业监管,要建立健全行业专家团队选择使用及管理机制,建立行业专家库,完善专家考核、淘汰机制,筛选专业能力强、现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家参与日常执法检查,在保障企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明确的主体责任基础上,对企业关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通知、指南、意见的落实情况都要纳入检查督促范围,真正发挥专家团队的专业作用。

    (三)加强执法检查情况督查考核。局各相关处室要进一步落实监督、指导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督查考核机制,对各港区管理处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考核评比,并纳入绩效管理。一是要加强业务督查,局机关业务处室要建立定期督查工作机制,带领行业专家定期对各港区企业开展抽查,通过企业隐患情况,检验各执法部门日常检查及隐患闭环情况。二是要加强执法考核,局法制部门要通过开展案卷评比、执法能力测试等形式,对各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差案追究制度,加强针对事故、重大隐患的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建设实施,督促指导各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三是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将业务部门和法制部门督查考核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定期进行公示,切实起到激励鞭策作用,推动执法监管效能持续提升。

    (四)坚持廉洁公正执法。各部门要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全体执法人员要正风肃纪,履职尽责,坚持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服务意识,与企业保持亲清关系,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开展各项行业执法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制度约束,各港区管理处要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执法公示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岗位轮换,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执法中好人主义和腐败苗头,坚持按照四铁要求严格公正执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港口安全执法队伍。

    四、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港口行业安全发展

    在下一步港口安全管理工作中,局各部门、各港口企业要以“8.12”重大事故和汇洋储运重大隐患等典型案例为警、为戒,持续对标自查行业监管和企业管理中存在不足,结合本意见各项工作要求,加强责任落实,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安全管理效能,切实将安全风险识别到位、管控到位。各部门要通过更加严格、高效地安全生产执法,督促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杜绝重大隐患的形成,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各企业要认真对照各项执法要求,立即对企业自身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守法经营、安全发展的企业文化,共同推动我市港口行业安全发展,为建设世界一流港口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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