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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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港航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217/2020-0005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港航发〔2020〕4号
主    题 :
交通\港航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0年港航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管理处:

现将《2020年港航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0225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港航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紧要之年。202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委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建设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为核心,着力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着力健全完善港航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确保港航领域安全稳定,着力推进从严管党治党,为推动交通强国天津实施和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打基础做贡献。

全年主要任务指标:集装箱吞吐量预计完成1835万标箱,同比增长6%以上;天津港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年均增长12%以上,推动海铁联运向高质量发展;水运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4亿元,同比增长31.5%;水路运输货运周转量增长8.5%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服务交通强国建设

1.大力推动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一是印发《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并推动实施。二是组织开展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进展评估工作,深入查找我市在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下一步重点推进的方向。三是推动制定航运发展支持政策,鼓励现有企业增加运力,吸引优质国际性航运公司、国内大型航运企业落户天津,推动我市航运经济高效运行。四是落实市邮轮旅游发展的各项任务,依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尽快实现邮轮船票制。五是完善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工作推动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问题,部署推动工作。

2.扎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任务落实。一是深化津冀港口协同。根据津冀两省市关于津冀港口协同发展部署要求,持续推动津冀港口群合作,积极发展环渤海内支线,推动无水港转型升级,促进津冀港口协调发展。二是进一步推动京津冀船检机构协同发展。发挥审图技术力量优势,为京津冀区域水运经济绿色、智能、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建立验船师协同培训、人才培养机制;推进技术支援、对口帮扶西北五省市船检工作。

3.持续推进世界一流绿色港口、智慧港口建设。一是实施天津港绿色智慧专业化码头科技示范工程,全力推进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项目,设计年通过能力250TEU,未来可达300TEU,建成后将成为全球智能化集装箱码头的新标杆。二是推动天津港进一步扩大设备智能化升级技术在传统码头的应用,完成联盟国际、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8台轮胎式门机和太平洋码头6台集装箱岸桥的自动化改造,进一步扩大RTG自动化作业范围。三是继续推进无人电动集卡的规模化应用,开展无人电动集卡与TOS系统、自动化作业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对接,实现25台无人电动集卡在集装箱公司北区参与实际作业。四是组织液体散货码头智慧化升级改造,建立两条示范工艺管线,实现对作业流程的一键式执行,以及管路阀门的自动控制。五是加强绿色港航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年内推动我市首艘电动力船舶下水投入使用;推进港口作业机械和车辆“油改电”,加快提升港口作业机械和车辆清洁化比例。六是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加强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执法监管,出台船舶岸电设施改造、优先靠港及岸电奖励相关政策,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靠港船舶岸电使用全覆盖。

4.全力推动水运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实施。一是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项目确保2020年年底建成投产一个泊位,力争20216月份完成三个泊位主体施工。二是全面推动天津港北港池海嘉汽车滚装码头工程建设, 力争2020年完成主体施工;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一期工程)力争20206月底投产使用;完成高沙岭港区1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建设。三是开工建设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码头工程;推动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码头工程)前期工作,力争2020年开工建设。四是推进东疆港区智能化集装箱码头一期、东疆港区智能化集装箱码头二期新建工程的前期研究工作。五是配合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动实施北港路南延、东环路畅通工程。

5.做好港航领域前期规划专项工作。一是做好4条亲水旅游路线航道技术方案支持等相关工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做好大运河天津分航段旅游通航工作。二是完成《天津市内河航道规划(上报稿)》。三是积极参与天津市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港航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上报稿。四是积极推进天津港主航道低能见度通航工作,配合天津海事局指导天津港集团公司出台《天津港主航道低能见度通航研究报告》,推进低能见度通航工作落实落地。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

6.深入实施“保畅通、有温度、优服务”专项行动。推动港航领域认真落实10项专项行动措施,全面提升港口作业效率,大幅降低港口单证流转耗时,强化港口设施保障功能,推行“一落实四统一”服务标准,试点推广“一口通办、全港畅通”窗口服务新模式,全面提升客服质量、高效解决群众诉求,营造“人人是窗口,处处优服务”的浓厚氛围,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落地。

7.持续推动港口降费提效治乱出清专项行动。一是进一步完善行业收费目录,对属于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收费进一步梳理、归并,精简收费项目,强化动态管理,引导口岸经营服务单位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相关服务收费。二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违规收费、未按规定实行收费清单公示制度的行为督促整改,必要时移交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协同市商务局(口岸办)继续做好“天津市港口统一收费管理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督促企业应上尽上、应缴尽缴,确保“一次缴费,全港通行”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8.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天津市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情况通报机制和天津市船用低硫燃油质量联合监管制度等多部门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监管闭环。二是强化港口建设项目污染防治,监督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三是持续深化内河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内河船舶造成的大气、水域污染监控,保证船舶用油低硫环保,码头等船舶聚集地水样达标。四是认真落实市河(湖)长办工作要求,加强与各区政府、渔政、公安、综合执法等单位之间协同配合,持续开展违法放生、无证船舶专项治理,保护我市河湖水生态环境。

三、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港航高质量发展

9.加快推进信用交通建设。一是完善《港航领域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落实对相关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二是制定《港航领域红黑名单制度》,与其他部门相互配合开展联合奖惩工作。三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在相关的信用交通网站进行公示信用评价结果,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10.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天津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深入落实“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适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五减四办工作要求,推行承诺审批制,强化政务服务,在服务企业上下功夫。二是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法规,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三是持续推进双万双服和招商引资工作。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定期走访调研,对接企业和工程项目需求,积极协调沟通,细化帮扶措施,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水运工程前期组织、项目验收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深化行业招商引资工作,密切关注全市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优势,宣传政策法规,与各有关区紧密配合,及时跟进服务,吸引更多更优质港口、航运、水运工程建设企业落户天津,为天津港蓬勃兴盛注入新动力。

11.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推进港航立法工作,修订《天津港口条例》,规范制发港航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加强行业管理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推进港航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继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提升领导干部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2.强化水运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严把航运企业及其船舶运营准入关。结合国内、国际水路运输业年度核查和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双随机”抽查,严厉打击水路运输无资质经营、非法经营、挂靠经营等违规行为,对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企业,按照关规定,撤销企业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对于违规经营的企业,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加强对水路运输执法机构的督查和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督促检查,保障基本信息的及时更新,研究完善水路运输领域信用管理的制度和机制,不断发挥信用管理在水路运输市场监管的作用。

13.进一步优化海事船检管理体系。一是理顺部海事局“海事协同平台”办理船舶登记审批流程,组织各区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梳理船舶登记机构人员资质、网络配置及相关制度材料,正式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进行系统权限申请,尽早解决各区海事管理机构审批制证难题。二是加强对船员培训机构培训活动的管理。更新我市内河船员考试题库,保障船员培训质量;及时沟通协调,帮助市交通教育培训中心做好交通部海事局内河船员培训机构资质中期审核准备工作。

14.夯实内部管理工作基础。一是持续加强港航队伍建设,组织完成第五批公务员招录;落实年度教育培训任务,统筹开展港航业务知识、安全管理、法规等专题培训及新入职干部培训,组织落实公务员初任培训、干部调训轮训、在线培训等培训工作二是强化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与落实,结合实际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调整完善,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推进内控机制不断完善。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落细;高质量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答复和8890等便民服务工作,提升工作效率效果。四是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档案管理电子化、财务会计电算化进程。

四、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15.强化安全体系建设。一是发挥局安委会统筹推动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督促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二是继续深化行业安全培训,用好安全生产“大讲堂”平台,加强对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素质能力的提升。三是推进联合监管机制建设,重点推进“诚信管理”、安全生产“黑名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制度应用。

16.切实加强港航领域安全监管。一是根据行业安全监管实际和监管重点,细化港口营运领域安全监管事项清单,明确安全检查事项,严格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二是坚持以专业化监管为抓手,充分依托第三方专业力量,切实深入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业反恐防范专项检查、防汛防潮专项检查、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严格落实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系统内各企业及时整改存在隐患,全面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全面深化行业安全生产“双控”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的动员、指导、督促,在行业内将风险辨识管控落实落地,切实做到风险分级管理、风险受控可控。四是全面推进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依托“天津市港口安全生产巡查审核信息服务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强化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危货作业网上审核、安全资源统筹调动,实现港口安全监管实时化、可视化、可预警、可追溯,不断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效能。五是深化“三无船舶”和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治理,持续强化海域、岸线、陆域三道防线管控,切实维护海上交通安全。六是深化天津港危化品非法运输专项打击工作,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港口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确保港口运营安全。

17.优化港口应急救援体系。一是督促、指导、监督港口经营企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工作,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二是依托港口经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及其他专业队伍,建立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三是与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港口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有效发挥综合优势和专业优势,提高港口应急救援能力。

18.推动水上应急搜救协调联动。一是落实《天津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要求,健全水上搜救体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完善内河水上应急搜救体系,强化内河水上搜救协同,推动属地政府建设辖区水上救援力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三是修订完善内河应急预案,细化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持续加压用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1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定期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工作情况汇报,利用履责报告、工作纪实、随机抽查、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日常督导。二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式方法,加强党建考核与业务考核的有效衔接,推动党建工作由重痕迹重实绩转变,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是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抓弱项、补短板,做优做实港航局机关党委,加强党建工作力量配备,强化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能力水平。

20.发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用。一是坚持政治机关职责定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交通背后是政治,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到实处。二是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落实好我局制订的37项工作任务。三是深入落实市委、委党委净化政治生态工作意见和政治生态建设考核要求,推进政治生态修复工作向纵深发展;坚决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用好用活职务职级并行政策和我局《关于充分激发港航系统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加大干部选用配备力度,更好地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四是有效防控港航领域重大风险,持续完善网络安全责任体系,扎实做好港航领域反恐怖防范、扫黑除恶、信访维稳、保密等工作。五是充分发挥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积极性。

2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全年分级分类轮训1遍;推动学用结合,紧密结合港航管理职责任务,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强化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加大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和形势教育力度,选树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构建港航宣传工作新格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切实提升理想信念教育成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三是突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用,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评选青年学习标兵。

22.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基层党建,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二是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抓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通过观摩学习、互比互评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树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典型,坚持以先进带中间、督后进,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过硬,“五好党支部”创建取得新成果。三是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和方法,采取与各口岸单位党组织联合共建、主题活动、党员先锋岗创建等方式拓展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加大走出去力度,通过参观革命纪念馆、走访党建先进典型单位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引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是着力转作风、纠四风,持续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巩固提升治理成效;二是组织开展好“交通背后是政治、交通背后是民心、交通背后是实干”大讨论活动,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为民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将保畅通、有温度、优服务专项行动作为今后一段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和检验纪律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载体,加力加压抓好落实。三是强化常态化警示教育,紧盯权力资源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有针对性制定监管措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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