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同意天津津旅海河
游船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运力的批复
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新增省内水路客船、危险品船运力申请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国内新建1艘电动客船(100客位),从事本市内河水域(子牙河桥至海河二道闸之间)客运。
二、新建船舶应符合国家有关船舶技术规定的要求,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船舶,我局将不予办理船舶营运手续。
三、你公司应在1年内开工建造船舶。逾期未开工的,本批件作废;且在本批件到期后1年内,不予批准申请人新增客船运力。
船舶建造完成后,请你公司持本批件及有效的船舶相关证书办理船舶营运手续。
2019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