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二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10-21 16:3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已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津港航发[2019]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筹集,招标人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二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港北港池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北侧,拟建设3个集装箱泊位,码头结构按照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设计,码头岸线总长1100m,可同时停靠两艘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或同时停靠一艘7万吨级和两艘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集装箱年通过能力250万TEU。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2.2.1供货范围: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方提供6台65t双箱梁、双箱吊具、小车牵引式的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岸桥”),含自动化功能、远程控制功能、系统及配置等。包括设计、制造、部装、总装、试车、发货运输至现场、安装和调试(包括与码头生产作业系统、水平运输设备及其系统对接)、试验、验收及技术服务(交钥匙式)和售后服务。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运输、卸船、现场安装、调试、保管、测试、当地技术监督局性能复核直至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对岸桥综合使用性能负责。

2.2.2 基础设计所需的荷载资料和设备尺寸

2.2.3 备品备件  

2.2.4 技术资料和图纸

2.2.5 技术服务

2.2.6 对买方人员的培训。

2.2.7 性能考核和通电验收考核。

2.2.8 保质期内的现场技术服务。

2.2.9 卖方的供货范围还包括本规格书中未提到、也未规定和显示的、但又是保证网络、供配电、系统正常运行和完成安装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和工作。

2.3交货期:15个月(自合同生效日起算)。

工期节点要求:2021年9月25日前完成6台岸桥到岸,12月25日前完成全部设备及系统调试,并实现自动化作业功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和国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两种许可证中必须含有桥式起重机)。投标人须提供一家选定的成套电控及自动化系统集成厂家的授权原件参与投标(其成套电控及自动化系统集成厂家须有自动化或远程操控单小车岸桥的成功运行业绩)。

3.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存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3.3投标人业绩:拥有设计、制造起重量(吊具下)≥65吨,外伸距≥65米的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制造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其他要求

3.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进行注册。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2104室,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均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网上报名。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燕赵大厦1-1701-A-97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2104

邮政编码:300461

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陈培

联系人:刘云杰韩飚

电话:022-25700614

电话:022-25708826  25706699

传真:022-25700614

传真:022-25708827

电子邮箱:22374040@qq.com

电子邮箱:blueshan2008@126.com

开户行:/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港支行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0302090409300016692


日期: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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